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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郭州村被誉为“太平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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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10-24
第11版(党的生活)
专栏:党建百花园

  洪湖郭州村被誉为“太平村”
本报讯湖北省洪湖市白庙镇郭州村四十七年来,没有发生一起刑事案件,被人们誉为名副其实的“太平村”。
郭州村根据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一套村规民约,凡违反者一律照章处罚。一次村民向某,在邻近村盗窃生猪一头,群众反映情况后,村党支部及时进行调查落实,不仅追回了生猪,而且按村规给予了处罚。除此,村里长期配备有一支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群团组织齐抓共管的思想教育领导小组,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村里在镇派出所、司法部门的支持下,不定期地组织青少年开展普法知识竞赛,注重以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吸引群众,组织了青年业余演唱队、篮球队、乒乓球队,经常开展活动,为陶冶人们的道德情操,维护社会治安奠定了基础。
(兰德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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