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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两国达成环境合作协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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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11-15
第3版(要闻)
专栏:

  中日两国达成环境合作协议
本报东京11月13日电记者吴迎春、张国成报道:今天,中日两国负责经贸和环境的官员在东京就面向21世纪中日环境合作达成了协议。
协议提出了设立中日环境开发示范城市的构想。中国方面推荐大连、贵阳和重庆等城市为候选对象。今后将经中日双方专家委员会研究后,由两国政府有关部门确定。
中日环境合作专家委员会由东京工业大学教授渡边为组长的14名日方成员和以国家环保局副局长王扬祖为组长的9名中方成员组成。双方专家委员会将保持密切联系,并立即着手研究工作。
协议规定,日本将协助完善中国100个城市的环境信息网络。双方将努力在3年内完成这一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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