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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斗在焦裕禄故乡——记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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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4-14
第11版(法制纵横)
专栏:执法者风采

  奋斗在焦裕禄故乡
——记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孙云峰
焦裕禄的故乡就在山东淄博市。周村区法院每当来新同志时,第一课就是带领他们参观焦裕禄纪念馆,使每个同志一迈入法院,“学习焦裕禄、当个好公仆”的观念,就在脑子里扎下根来。
为了树立清正廉洁的人民法官形象,周村区法院制订了一套监督机制。他们聘请当地14位人大代表当执法执纪监督员。法院办案公道不公道,办案人员有无徇私违纪行为,群众有什么反映,监督员都能及时反馈给院领导。该院还制订了评议审判人员、案件评查、院长接待来访、错案追究等监督制度。法院每年召开一次法官家属座谈会,筑起反腐倡廉的“第二道防线”。这样,有效地防止了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有个法官因与某案件当事人吃了一顿饭,院领导便小会点名,大会批评,还责令其写了书面检查。从此,办案中“公事公办,纤毫不沾”,成了大家自觉遵守的“铁纪律”。
在长期的刑事审判工作中,周村区法院严把立案、事实、程序、定性、量刑关,确保每一案件正确、合法、及时审理,办案合格率连续8年达100%。十几年来,该院告申庭共接待来访3.8万多人次,处理来信5984件、申诉案件508件。每审一案,都使胜诉者赢得堂堂正正,败诉者输得明明白白,当事人皆称“周村区法院把法律的天平摆得正”。最高人民法院曾转发周村区法院的经验,省、市法院先后在这里召开告申工作现场会,省高级法院为周村区法院告申庭记集体二等功。
随着经济的发展,经济纠纷案件大幅度上升,且新类型案件多,给审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周村区法院迎难而上,全力为经济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被人们誉为经济建设的“坚强卫士”。
去年10月,山东南洋藤业公司、广东佛山合创广告公司侵犯淄博南华藤业公司产品宣传画册版权一案,周村区法院受理后,立即组织人员赴济南、佛山,很快查明两被告侵犯原告版权的事实,接着就开庭依法判决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类似这种快审快结的经济纠纷案,周村区法院每年都要受理数十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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