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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说“覆”与“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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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4-14
第11版(法制纵横)
专栏:法制沙龙

  且说“覆”与“鉴”
汪玉春
有句古话,叫做“前车之覆,后车之鉴”,讲的是中国人对于“覆”与“鉴”之间关系的一种认识。但是,社会上有不少人却总是沿着“前车之覆”而一覆再覆下去的。
人生在世,生命只有一次,脑袋只有一个,按说杀头之“覆”当为人生最大之“覆”了。可是偏偏就有连掉脑袋之“覆”也不引以为鉴的人。1995年1月16日,原贵州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董事长阎健宏因收受巨额贿赂被枪决,成为轰动全国的一起大案。善良的人们原以为这可足够贪鄙之人警戒一些时日的了。但是谁曾料到,接替阎健宏担任“贵信”党组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的向明序又于1996年2月锒铛入狱,其罪名还是收受贿赂。原北钢党委书记管志诚利用职务之便,贪污、索贿、受贿近150万元,于1991年秋掉了脑袋。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在管志诚被处决之后任北钢公司总经理助理和副总经理的杨立宇、赵东祥又重蹈覆辙。他们在管志诚死后不到两个月就开始联手作案,而且手法简单,胆大妄为,仅在一笔业务中就索贿受贿150万元人民币,结果主犯杨立宇被判死缓、从犯赵东祥被判有期徒刑15年。
当一个人连“死鉴”都不当一回事的时候,“前车之覆”对他来说还有什么意义?当然,我们今天引述这些足以让人“惊心动魄”的事实,真正目的还是要讨论“前车之覆”怎样才能成为“后车之鉴”。我们以为,要想变“覆”为“鉴”,离不开这样几方面的工作。首先,人们要有变“覆”为“鉴”的自觉性,特别是那些掌管人财物大权的各级领导者们更是如此。套用一句老话来说,叫做要“不断改造世界观”,尽管这个口号在某些人听来会感到有些刺耳。因为只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端正了,才能拒腐防变,才能避免重蹈覆辙。其次,上级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应该开拓用人渠道,真正做到知人善任。我们不能抱怨在这些案件中上级用人不当,但是也不能忽略任用了奸佞之人的可能性。事实上,这些年来在组织工作中确实存在着任人唯亲、任人唯近的问题,以致被心怀叵测之徒钻了空子。还有,应该切实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因为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在阎健宏、向明序案子中,阎、向二人都是独揽“贵信”审批贷款的大权,上级对他们滥用职权缺乏有力的监督,这个教训难道还不够深刻吗?
由此看来,变“覆”为“鉴”,不仅是掌握大大小小权力的人的责任,也是各级组织以至整个社会都必须认真考虑和对待的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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