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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综治委将检查部分地区综合治理情况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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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5-08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中央综治委将检查部分地区综合治理情况
新华社北京5月6日电按照《1997年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的要求,最近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会同中央和国家机关22个部门组成10个检查组,决定在5月上、中旬对天津、辽宁、上海、浙江、江西、山东、广西、海南、四川、陕西等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近几年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检查。
据悉,这次检查主要有三个方面内容:一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情况,包括乡镇、街道专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党政副职配备情况,综合治理领导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建设和开展工作情况;乡镇、街道政法组织建设情况;以村(居)党支部为核心的配套组织建设情况;社会治安管理和防范工作情况;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小区”工作情况等。二是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情况,包括党政主要领导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情况,办了哪些实事;综治、纪检、组织、人事、监察五部门建立联系制度情况;实行“一票否决权制”情况。三是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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