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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放活国有小企业三分之二县市预算内小企业无亏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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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8-24
第1版(要闻)
专栏:

  福建放活国有小企业
三分之二县市预算内小企业无亏损
本报福州8月23日电新华社记者梅永存、本报记者潘帝都报道:福建省从实际出发,因“企”制宜,不拘一格,采取有效措施放活国有小企业,取得显著成效。去年全省有2/3的县、市预算内国有小企业实现了无亏损,其中有不少国有小企业还盈利颇丰。
福建现有国有小企业1.63万家,占全省国有企业总数的91%。由于这些小企业资金不足,管理水平低,技术进步滞缓,市场竞争力较差,经济效益持续滑坡,加上企业负担重,日常运行中资产虚耗和低效运转十分严重,致使国有资产因此而严重流失。为扭转这种局面,从1994年开始,福建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放开搞活国有小企业的若干意见》,经过几年实施,在实践中摸索出了几种国有小企业改革模式,取得了明显成效。
股份合作制。福鼎市制药厂原处于停产状态,该厂冰片车间职工采取“固定资产租赁制、流动资金股份合作制、企业用工聘用制”的模式组建了具有法人资格的冰片厂。自1994年4月投产后,当年产冰片113吨,完成税收58万元。
“攀龙附凤”,引资嫁接,与大企业、优势企业合作。长乐市第二汽配厂原是一家有20多年历史的老厂,年产值一直徘徊在二三百万元左右,企业后劲乏力。与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湖南某军工企业“联姻”后,引资1400万元改产汽车车桥,由于产品适销对路,经济效益大增,产值三年翻三番,年创利润达数百万元。
实行租赁、承包经营。邵武市有13家国有小企业长期亏损,有的不得不停产,实行资产租赁承包经营后,停产的企业全部恢复生产,并一举扭亏增盈,当地财政年入库资产租赁费275.4万元,做到了财政、企业经营者和职工都满意。
破产拍卖,盘活沉淀资产。对长期经营不善,产品无销路,资不抵债,无法通过其它途径改组、改造的企业,坚决实行破产。福鼎市食品厂实行整体解散式拍卖,回笼资金307万元,扣除债务和职工安置费,共为国家收回各种税收94万元,避免了国有资产进一步流失。
采取托管形式,引导民营企业参入国有小企业经营。仙游县罐头厂濒临破产,1993年10月交给民营企业福建中茂集团公司托管经营后,年创利税达400多万元,成为当地农业产业化的龙头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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