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1阅读
  • 0回复

发挥粮食风险基金调控作用——财政部副部长谢旭人谈落实粮食收购保护价政策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7-18
第4版(要闻)
专栏:打好夏粮收购这一仗

  发挥粮食风险基金调控作用
——财政部副部长谢旭人谈落实粮食收购保护价政策
本报记者彭俊
刚刚结束的全国粮食购销工作会议,对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按保护价敞开收购议价粮政策作出了具体部署。财政部副部长谢旭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实施粮食收购保护价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为保护农民利益,促进我国粮食生产长期稳定发展而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级财政部门坚决拥护党中央、国务院的决定,认真贯彻这次会议精神,将积极做好实施保护价收购政策的有关工作。
为保证粮食保护价政策的顺利实施,支持粮食部门用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国务院决定运用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建立的粮食风险基金,对国有粮食部门收购的定购粮和保护价粮食中超过正常周转库存部分,给予适当的利息、费用补贴。谢旭人告诉记者,从1994年逐步建立起来的粮食风险基金,其目的是要对粮食生产和流通进行必要的宏观调控,以保护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利益。可以说,用粮食风险基金补贴利息、费用,是实施保护价收购政策的重要配套措施。
谢旭人认为,对超储粮食实行补贴利息和费用的做法,可以消除粮食部门担心收购多了销售不了,库存积压增加,利息、费用负担重的顾虑,为粮食部门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提供了有力的支持。粮食部门把农民手中的余粮大量收购上来后,也将有利于市场粮价趋于平稳,实现宏观调控的目标。
谢旭人表示,为了保证补贴政策能够落实,各级财政部门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认真做好粮食风险基金补贴工作:
积极筹措增加粮食风险基金。当前最重要的是安排好今年预算,按国家规定保证地方配套资金足额到位。今年预算执行中要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超收资金要首先用于增加粮食风险基金,尤其是粮食风险基金尚有一定缺口的地区,要努力调整支出结构,尽可能多增加一些粮食风险基金用于利息、费用补贴。
加强资金调度,确保粮食风险基金及时拨付。省级财政部门要会同省级粮食部门,根据国务院确定的粮食风险基金开支范围,分月测算粮食企业执行保护价政策所需补贴,并加强资金调度,按季预拨到执行保护价政策的粮食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对一部分库存粮食补贴利息、费用后,不能再有粮食风险基金补贴销售时的差价。
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杜绝粮食政策性补贴“跑、冒、滴、漏”现象。各地财政部门要根据即将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发挥粮食风险基金调控作用通知》的规定,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尽快制定实施细则,从制度上堵塞管理的漏洞。
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其他各项配套工作。粮食风险基金补贴政策的调整,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希望各级财政部门加强与同级计委、粮食、农业发展银行的工作联系与衔接,密切配合有关部门核实应补库存,正确计算利息、费用补贴。同时,协助计委、粮食部门做好省间粮食调销工作。
谢旭人还讲到,在最近将要召开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将把实施粮食保护价政策、发挥粮食风险基金的调控作用,作为财政部门今年一项重要工作进一步作出部署。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