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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进出口公司和印度烟叶贸易代表团 经过融洽谈判后在北京签订烟叶合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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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4-07-23
第3版()
专栏:

我国进出口公司和印度烟叶贸易代表团
经过融洽谈判后在北京签订烟叶合同
【新华社二十二日讯】中国进出口公司和印度烟叶贸易代表团,经过融洽的谈判,在二十一日下午在北京签订了烟叶合同。
代表中国进出口公司签字的是该公司副经理倪蔚庭。印度方面签字的是:印度国民烟草有限公、司伊·顾拜先生,麦·维·斯·拉奥公司麦·维·斯·拉奥先生,纳拉哈里和乔达瑞公司格·纳拉哈里先生。
二十一日晚,印度烟叶贸易代表团举行宴会,参加宴会的有中国进出口公司副经理倪蔚庭,对外贸易部交际处副处长魏梦龄等。
印度驻中国大使赖嘉文、参赞高伯登等也参加了宴会。
印度烟叶贸易代表团团长克·拉古拉迈雅等一行五人,在二十二日晨离北京返国。前往车站送行的有中国进出口公司副经理倪蔚庭等,印度驻中国大使馆参赞高伯登等也到站欢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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