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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深刻的变革——国家教委副主任周远清谈高校招生“并轨”大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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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3-17
第5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一场深刻的变革
——国家教委副主任周远清谈高校招生“并轨”大势
本报记者毕全忠
自今年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部实行招生“并轨”,招生“并轨”改革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的举措,从招生开始,通过建立收费制度,改变学生上大学由国家包下来,毕业时由国家包就业的做法,同时建立相应的奖、贷学金以及与毕业生就业相挂钩的专项奖学金制度,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引导学生毕业后参与劳动力市场的竞争,国家不再以行政分配的办法安排毕业生就业,而是以方针政策指导、奖学金制度和社会需求信息引导毕业生择业。这是我国高等教育的一场深刻的变革,涉及很多问题。记者就此访问了国家教委分管高等教育的副主任周远清,请他谈谈这些问题。
记者:高校招生“并轨”、学生上学缴费、毕业生自主择业,这是重大的改革。请谈谈改革的进展情况。
周远清:这确实是重大改革。国家教委已连续三年将此列为重点工作。这项改革酝酿于1992年,开始试点于1994年。去年并轨高校达到660余所,占招生学校总数的2/3。从目前的情况看,招生“并轨”改革正在显示着其生命力和优越性。改革虽大,但步伐平稳,非常顺利。今年全部高校招生“并轨”已是大势所趋。
记者:这些改革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周远清:从根本上说,是解决高等教育如何根据教育规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问题。招生“并轨”、缴费、就业制度的改革这三件事,既有联系,但又不是一项改革,因此,改革的目的和意义要分开来说。先说缴费。从法律上讲,非义务教育是可以收费的,国家不负担每个公民上大学的费用。公民接受高等教育,会得到较高的终生回报的,因此,要树立这样的观念:受高等教育学生自己也需要投入。其次,收取学费对学生也有激励作用,是一种机制,促使他们珍视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第三,学费也是学校办学经费的一部分,尽管是很少的一部分。
记者:收费标准如何?
周远清:收费制度是高校转换机制的一个重要标志,是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一方面要充分认识这个问题的重要性,建立科学的教育成本补偿机制,树立高等教育是非义务教育的意识;另一方面,要建立科学的收费制度,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防止高收费现象的出现。收费标准的制定要充分考虑教育成本,又要充分考虑学生家庭实际支付能力,因地、因校、因专业而异。目前,培养一名大学生,全国平均一年的培养费约1万元左右,有的专业要多,有的专业要少,不同地区也有所不同。而“并轨”后收取的学费,平均每人每年约2000元左右,平均为培养费的25%至20%。因此,我国公民上大学的培养费,实际上绝大部分仍是国家负担的,高校办学经费主要不是靠收取学费。
记者:“并轨”后会不会有很多学生因交不起学费而不能上大学?
周远清:贫困生问题不是招生“并轨”后出现的新问题,由于社会、经济、地理位置等因素的影响,这个问题长期以来客观存在。据我们了解,在近几年的招生“并轨”的高校中,因交不起学费报不了到的现象很少,因经济原因失学的也非常少。而招生“并轨”前,这种情况一度比较尖锐,有两方面原因。一是主要是“自费生”很困难。“自费生”交费较多,一年要3500元以上,而且很多学校是四年一次收齐,因此,许多“自费生”完成学业有困难。二是前几年很多学校还没有建立起资助贫困生的制度。从“并轨”学校的情况看,学生中“贫困生”约占15%,其中“特困生”约占3%至5%。事实上学生最大的经济负担不是学费,而是生活费。“并轨”高校这几年已逐步建立起了资助贫困生的一套制度。除减、免学费外,还设立了补助专款、组织贫困生开展勤工俭学。现在一些大学里优秀生奖学金面过宽,奖励效果欠佳,一些学校已开始压缩优秀生奖学金,移出一些钱来帮助最需帮助的贫困生。有的学校发现新生没有来报到,就派人到新生家中去了解,如因经济困难未来报到,便立即帮助解决困难。至于“贷学金”,制度还不完善,贷款的学生有限。“并轨”后学校收取了学费,学校就更有能力来资助贫困生了。我们要求各校,不能让一个学生因经济贫困而不能完成学业。
记者:请再谈谈“并轨”问题。
周远清:“并轨”与缴费有关,但不是一回事。高校招生分公费生、“自费生”,而“自费生”多交钱就可以降分,这种状况不符合教育权利平等原则。以钱来抵分,很不公平。“并轨”首先是为了坚持教育的平等原则。这几年有些学校收自费生比例很高,达到招生数的40%,降分很多,造成生源质量下降,培养质量下降,学生心理也不平衡。生源质量差别大,使得很多教学改革迈不开步。“并轨”后学校的生源质量、教学质量都提高了,有利于教学改革。有一个更深层次的问题,很多人还没有看到,就是招收“自费生”隐含着生均经费的减少。国家只给公费生拨经费,不负责“自费生”的经费。而“自费生”交的费实际上也不是全部培养费,只相当于培养费的一部分,其余大部分的培养费是靠学校来填补。这样,长期下去对学校来说全校生均经费就下降了。
记者:“并轨”后,是不是因为学生交了学费,毕业时择业的自主权就扩大了?
周远清:收学费与毕业生就业制度的改革也是两项改革,不是必然的联系。打破以前毕业生全部由国家包分配工作的制度,改为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在一定范围内自主择业,主要的目的是优化智力资源的配置,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而不是因为收了学费。一方面给毕业生增加了择业自主权,一方面给用人单位增加了选择毕业生的自主权,这有利于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高等教育是国家举办的事业,国家花不少钱举办高等教育,当然要合理使用其智力资源,以满足国家建设的需要。各国都是如此。因此,毕业生必须在国家的政策指导下、在一定范围内自主择业,不是无序的自由择业。这里,学校的指导和推荐起着重要作用。学校应当推荐毕业生到国家需要的地方、岗位去工作。很多国家包括发达国家在内,75%的大学毕业生也是学校推荐就业的。从人才成长来看,国家急需的岗位往往对成才最有利。以清华大学为例,该校很多毕业生都成了人才,不少人担任了重要职务,但他们几乎都是从基层做起逐步成长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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