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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排协处罚违纪行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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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3-17
第8版(体育)
专栏:

  中国排协处罚违纪行为
本报讯中国排球协会3月11日作出对在全国排球联赛中有违纪行为球员的处罚决定。
决定说,3月8日,北京队客场对湖北队的比赛结束后,由于北京队队员对主裁判最后一分的裁决不服,多人上前围住裁判争辩,且言语粗鲁;其中尤为严重的是,北京队2号队员屈楠用脚蹬踏第一裁判,12号队员徐志贺拿小凳子试图击打裁判时,幸被在场的工作人员拦阻,未造成伤害。与此同时,由于现场观众情绪较冲动,加之发生上述北京队队员围住第一裁判争辩的过激情况,导致部分观众与北京队队员发生口角,并向场内北京队队员投掷矿泉水瓶、甘蔗渣等杂物。后由于赛区工作人员的及时劝阻,局面很快得到控制,没有造成大的人员伤害。
联赛纪律委员会研究决定,对北京队有关人员和宜昌赛区组委会分别给予停赛、罚款、通报批评、警告和严重警告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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