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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效益何为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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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3-19
第8版(体育)
专栏:编辑点评

  两个效益何为重
汪大昭
体育场馆向社会公众开放,为全民健身提供基本条件。如此,公共体育设施才不虚“公共”二字。然而,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矛盾让一些尚未充分开放的体育场馆为难。即使已经开放多时的场馆,仍需面对两个效益之间的矛盾,只是具体情况各异,矛盾的影响程度不同罢了。
我国的公共体育场馆大多是国家投资兴建的,由于历史的原因,设施和功能基本上是用于竞技比赛,很少考虑大众健身的需要。场馆开放确有不少实际问题要解决,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矛盾首当其冲,这正是体育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一方面,承办国内外重大赛事的高标准体育场馆要建;另一方面,无需完备设施的全民健身之地也要有。体育场馆建设上已经有了忽视综合效益的失当,任何一个场馆都不会常年不断地承办高水平的竞技赛事,闲在那里或另作他用,未尽最大可能让公众利用场馆健身,要么失去了社会效益,要么两个效益都达不到。
体育场馆建于人口密集的大都市,其社会效益应当是第一位的。没有社会效益或社会效益不高的场馆,甚至可以说有悖其存在的意义和作用。作为社会公益性质的全民健身活动,难道要让参与者时时想到所用场地设施的经济效益么?
健身者有偿利用体育场馆,与场馆要从中取得经济效益,实在是两回事,混为一谈无异于落入误区。就是将来大众的生活水平和健身需求提高了,都有条件走进体育场馆去健身,也不意味着场馆赚钱的日子到了。
毕竟已经有那么多的公共体育场馆敞开了大门,毕竟已经有那么多人在体育场馆里强身健体,场馆管理上有矛盾,思想观念上也有矛盾,但回头路是走不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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