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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不文明者付出代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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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3-19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做文明“上帝”讨论

  让不文明者付出代价
社会生活中“人人为我”是一种客观事实,没有各行各业劳动者提供的种种服务,人们将很难享受舒适的现代生活。“我为人人”,则是“我”回报社会,使社会得以正常运行与发展的起码要求。不论是前者还是后者,都应在互相联系、不可分割的前提下,建立一种团结友爱、平等互助的关系:“人人”礼貌待“我”,“我”文明待“人人”。目前一些社会现象却令人遗憾。天津、无锡等地曾发生过的“哄抢红伞事件”就是一个例证。
为什么会产生一些令人遗憾甚至令人气愤的现象呢?专家、探讨者众说纷纭,有丧失传统说,有“文革”破坏说,有市场经济冲击说,等等。笔者认为,不文明者没有为此付出应有的代价,或付出的代价太小,甚至反而从中获益,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
维护文明应有的尊严,必须要让不文明者付出代价。
首先,让不文明现象受到公众舆论的谴责,使其成为“过街老鼠”。其次,大力开展精神文明教育,树立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的道德观念,形成“文明可敬,不文明可耻”的“大气候”。第三,应建立健全有关法律、法规,使处罚不文明者有法可依。
湖北武汉轴瓦厂宣传科余五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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