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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情下的陷阱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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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3-19
第12版(副刊)
专栏:金台随感

  盛情下的陷阱
方银旺
一位作家给人们转述了从前印度为生活所迫的穷苦人,猎捕巨蟒的方法:猎者投蟒喜吞尸之所好,佯装成一具尸体,往自己身上遍涂油膏,潜往蟒的洞穴,直挺挺地躺在洞口,将自身作为诱饵,任蟒先吞下一半,再猝不及防地“后发制人”,以瞬间的神速,一手掀起蟒的上腭,另一手将刀用力横向一削,蟒的半个头连同双眼被削下来。于是,受到剧痛强烈刺激的蟒便会将吞下去的半截人体一下吐出来。愤怒到极点的蟒想吃看不见,就用身躯盲目地抽打岩石,最终力竭而亡。这盛情下的陷阱是蟒所始料不及的,灭亡也就在所难免;当然,如遇上劣等的猎手,蟒也会赚得一顿美餐。
时下诸多行贿者盛情下设置陷阱的做法与猎蟒者颇有异曲同工之处。他们用心良苦,费尽心机:有的在为受贿者送去物品的同时还送上发票;有的甚至将项链、戒指等珍贵物品装进鱼的肚子里;有的送上填好受贿者或其亲属名字的存单、保单、信用卡;有的不惜多方调查、搜集情报,将猎物的爱好弄得一清二楚,然后投其所好;有的不仅为需要者送上美女,还代其支付费用。然而,这盛情下却有着不可告人的目的和深深的陷阱。且举上一二例:无锡32亿元集资大骗局中有个“痞子式经理”谈根法,他与原无锡市副市长丁浩兴关系很“铁”,在一般情况下谈“要丁15分钟到,丁不敢16分钟来”。何以如此?原来在集资时,谈根法不显山不露水地送给丁一张盖有财务公章的“收到集资款叁万伍千元”的便条,以后丁凭此便条得到了5500元现金和5.2万元正式集资收据。原遵义地委委员、常务副专员唐荣光未却陈冬秋老板的盛情,掉进了其精心设置的桃色陷阱后,竭力为陈效力,为之从保险公司“争取”到不该付赔的23万元保险费。类似的例子还可数出一串。虽然受贿的情节和数额不尽相同,但其结果却大同小异,都掉进了行贿者设置的陷阱之中难以自拔,最终落得身败名裂的下场。
行贿者盛情下掩盖着陷阱是不言自明的。因为行贿者都是有目的,不会把钱、物白扔的,是要图回报的。特别是一些“老板”的投资无疑是要讲效益的,行贿作为一种投资当欲获取超额利润。古人云:“其言太甘,其心必苦。”同样,今日的行贿者“其贿太重,其利必大”,用“痞子式经理”谈根法的话说:“拿我的钱就得给我办事。”这话虽显得有些赤裸裸,但却道出了行贿者的共同目的。
或许受贿者也明了行贿者的“投资心理学”,但经不起金钱、美女的巨大诱惑。由是观之,中央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中提出的“领导干部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身作则,言行一致”,“经受住权力、金钱、美色的考验”的要求,不仅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还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我们应该牢牢记住这警醒之言!
警惕啊,当心盛情下掩盖着的深深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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