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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确定“幸福工程”纳入扶贫攻坚计划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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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3-20
第5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确定
“幸福工程”纳入扶贫攻坚计划
本报讯记者艾笑报道: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近日向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发出《关于积极支持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的通知》,指出这是“将扶贫开发与计划生育结合起来,由基层计划生育协会采取经济和教育的手段,优先扶持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母亲,不仅使育龄妇女受益,帮助她们及其家庭摆脱贫困,而且密切了干群关系,促进了计划生育工作和两个文明建设”。应将“幸福工程”纳入扶贫攻坚计划。
据悉,“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是由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和中国人口报社共同创办的“幸福工程”组委会于两年以前开始组织实施的。它从社会募集资金,以低息或无息贷款滚动投入的方式(即收回贷款后再资助其他贫困户),由基层计划生育协会协助,选定投入少、收效快、效益高的养殖、种植和副业加工项目,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母亲进行开发性扶贫。它目标明确、措施具体,充分发挥了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健全、会员众多、有多年项目实施经验和严格监督机制的优势,能够直接扶贫到户、到人。两年来,这个行动已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2000多万元,先后在22个县的113个村,救助贫困母亲及家庭1.7万多户,社会反响很好。
《通知》要求“各地政府要把‘幸福工程’纳入当地扶贫攻坚计划统筹安排整体推动”。实施“幸福工程”是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的一项重要举措,不仅扶贫部门要高度重视,还要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广泛宣传,使之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和行动,支持“幸福工程”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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