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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龙丑闻”冲击以色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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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2-05
第7版(国际)
专栏:大千絮语

  “巴龙丑闻”冲击以色列
刘水明
正当人们对内塔尼亚胡继续推进和平进程的赞誉余音未消之际,1月22日晚,以色列电视一台播出了一条“爆炸性”内幕新闻:以议会议员、沙斯党主席阿里耶·德里曾向内塔尼亚胡提出,如果不任命他的朋友罗尼·巴龙律师为总检察长,那么拥有两名政府部长、在议会中占10席的沙斯党,将在内阁和议会审议希伯伦协议时投反对票。内塔尼亚胡迫于沙斯党的威胁,在1月中旬果真任命巴龙为总检察长。
在以色列,总检察长主管政府法律事务,享有在所有重大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中代表国家的特权。总检察长虽由政府指定,但他行使职权时则完全独立。但无论从声望、资历和人品来看,巴龙均难胜任这一要职。因此,内塔尼亚胡的任命刚刚宣布,以法律界和新闻界随即非议四起。两天后,巴龙不得不挂冠而去。
德里力荐巴龙出任总检察长,自有他的目的:1993年,德里因被指控挪用数千万美元公款而丢了内政部长的乌纱帽,至今仍在审查中。倘若上述指控成立,德里不仅将被逐出议会,而且还可能蹲班房。为此,他多次约见巴龙,许诺要使巴龙坐上总检察长的交椅,条件是巴龙今后审理他的案件时,能高抬贵手,以便他重返内阁。身为利库德中央委员会委员的巴龙答应了德里的请求。孰料“隔墙有耳”,德里和巴龙的电话交谈被人录音,他们两人与总理办公室主任会晤的场面也被“立此存照”。这笔只有极少数人知情的“幕后交易”,被一名女记者捅了出来,引起轩然大波,被舆论称之为以色列立国近半个世纪来最大的“政治丑闻”。反对以巴和平的人更以内阁以“非法形式”批准希伯伦协议为由,要求冻结它的实施。
内塔尼亚胡承认对巴龙的任命不妥,但他觉得巴龙既已辞职,事情就算了结。他矢口否认总理府与沙斯党另有秘密交易,并连续召开记者会“以正视听”,他甚至批评电视台成了“煽动攻击政府的武器”,播出这样的“假消息”是对政府的“血腥诽谤”。当事人德里及助手也指责新闻界如此与他们作对,纯粹因为他们是备受歧视的“东方犹太人”。
在以色列,无论是工党或利库德集团主政,历来离开中小党派就无法组阁。组阁时,大党往往需忍气吞声地迁就中小党派的“政治要价”;组阁后,中小党派又往往以投反对票或退出内阁来要挟大党,迫使大党在处理国事时顺从它们。去年大选后的以色列新政府,就由内塔尼亚胡领导的利库德集团和沙斯党等6个政党组成。内塔尼亚胡在某项人事任命上照顾个别盟党,似无可厚非。现在的问题是,他任命巴龙为总检察长,至少有三大“失误”:一是巴龙不具备任总检察长的素质;二是不该把此项任命同敏感的希伯伦协议通过挂钩;三是巴龙当上总检察长与有违法嫌疑的德里逃避制裁扯在一起,这就不仅是政治交易,而且是司法丑闻了。
“巴龙丑闻”的曝光,使利库德政府陷入一场政治危机,对上台仅七个月的内塔尼亚胡的个人威信也是一个冲击。反对党工党正静观其变,捕捉“倒阁”良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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