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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出入境管理不断改进公安部向有关部门再提新要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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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3-21
第4版(要闻)
专栏:

  公安出入境管理不断改进
公安部向有关部门再提新要求
据新华社北京3月20日电(法制日报记者孙春英、新华社记者贾奋勇)自公安部部署开展“为人民服务,树公安新风”活动以来,我国公安出入境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成效明显。
记者从今天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公安系统“学习邱娥国、学济南交警、树公安新风”座谈会上了解到,去年12月以来,全国各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兑现服务承诺。公安部规定:“公民凭户口簿或身份证可向户口所在地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出国(出境)申请表,申请人只需提交与出国出境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即可申办出入境证件。对公民出国出境的申请,大中城市公安局应在15至20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他地区应在25个工作日内办结,个别地处偏僻、交通不便的地区应在40个工作日内办结。”在今天的座谈会上,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局长许甘露提出,全国所有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副省级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今年上半年都要达到公安部要求,所有地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年底前要达到公安部要求。为保证这一要求能有效落实,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正在拟定更具体的达标标准,并将于近日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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