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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代表团在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上发言阐述我民族平等政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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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3-23
第3版(国际)
专栏:

  中国代表团在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上发言
阐述我民族平等政策
据新华社日内瓦3月21日电(记者陈维斌)出席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会议的中国代表团顾问索朗21日在大会发言中强调,中国政府十分重视保护少数民族的权利,实行全面的民族平等政策。
索朗在介绍中国少数民族政策时说,在中国,少数民族人民不仅平等地享有各族人民共有的权利,而且依法享有少数民族特有的各种权利。少数民族有权平等地参加国家事务的管理。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少数民族代表的比例大大高于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比例。各级政府重视培养使用民族干部,在目前全国省部级领导干部中,少数民族干部占10.5%。国家法律保护任何民族对其合法财产的权利。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传统文化以及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受到法律保障。
他说,中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中央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设立自治机关,当地少数民族自主地管理本民族内部的事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依法保护各民族自治地方享有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权利。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结合自己国情创立的解决民族问题、保障少数民族权利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它的实施有力地保障了少数民族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权利,得到了全国各族人民的拥护。索朗最后说:“中国政府将为保障少数民族充分享有各项权利继续作出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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