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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亡羊我补牢”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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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2-06
第1版(要闻)
专栏:今日谈

  “别人亡羊我补牢”
武警枣庄支队连续11年无刑事案件、无行政责任事故、无执勤事故,武警总部最近给他们记集体二等功。这确实很不容易。枣庄支队预防案件事故的一条重要经验是:“别人亡羊我补牢”。
把别人“亡羊”之事,当成自己的事,把别人“亡羊”的教训变成自己补牢的行动,查问题,订措施,堵漏洞,避免重蹈别人的覆辙,而不是把别人的“亡羊”当作饭后茶余的谈资笑料,这种精神值得学习。
“亡羊补牢”,是指受到损失之后,找到受损失的原因,想办法补救,免得以后再受损失。这种“补牢”虽犹未为晚,值得提倡,但毕竟被动。“别人亡羊我补牢”,则是吸取别人的教训,先去“补牢”,主动、自觉,更加难能可贵。
时下,“亡羊”的事例不少,各个领域、各个部门、各个层次和环节,都可能有“亡羊”之事,且常常见诸报端、文件。倘若像枣庄支队那样,吸取别人“亡羊”的教训,从思想上、措施上提前设防,无论个人、单位,亡羊之祸就会大大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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