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刹住吃“清明会”歪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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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3-26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调查与思考

  刹住吃“清明会”歪风
近年来,一种吃“清明会”(由同姓族人集资,在每年清明节聚会、吃饭、拜祭祖坟或续家谱)的古老家族聚会形式又在农村一些地方悄然兴起。据调查,仅我县1996年吃“清明会”的家族就达150个以上,每次聚会多者上千人,少的近百人。如此多的家族成员众人聚会,常常引发一系列令人忧心的社会问题。

据一些组织族人吃“清明会”的人讲,吃“清明会”的主要目的是:清明祭祖,认祖归宗,联络感情;教育后代孝敬父母,尊老爱幼,团结和睦;教育族人遵纪守法,自重自爱,维护家族声誉;助困济贫,团结互助,保护族中弱者不受欺负……诚然,其中不乏积极的成分。然而,事态的发展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后果却是他们始料未及的。
容易产生离心力。全国人民应该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维护全国各民族的大团结。而吃“清明会”,搞的是家族团结,维护的是家族利益,形成的是家族势力,容易产生与党和政府的离心力。一些别有用心、染有恶习的人,也往往通过吃“清明会”,结成违法乱纪、鱼肉乡里的同姓恶势力团伙。
助长了社会不正之风。通过吃“清明会”,一些党政干部通过血缘亲情搭桥,与族人建立起关系网。每遇难办之事,或族中有人违法乱纪,他们往往会出面斡旋,加以开脱。
助长了宗族派性。1995年4月,我县包家乡两塘村黎氏家族以6名退休干部、教师、职工为首,纠集该村黎氏村民,准备借4月5日吃“清明会”筹办百席宴之机,强迫该村一村民让出百余年前埋葬过黎氏“进士”的耕地,供其修复“进士坟”。他们扬言:谁敢阻拦就打死谁,并叫参加吃“清明会”的人各带一把锄头……经当地乡党委、政府和县公安局做工作,才使黎氏家族放弃了修复“进士坟”的打算,避免了一场流血事件的发生。
加重了群众负担。吃“清明会”的费用大都直接来自对群众的摊派,且收费较高,浪费较大。个别经办人员从中渔利的现象时有发生。某姓宗族规定,每人交款10元吃“清明会”。3个经办人私分150元,因分赃不均而吵架。一些人本来拿不出钱去吃“清明会”,但碍于面子,只好卖鸡卖蛋、卖粮卖物,硬着头皮去“添个人头”。
耽误工作、学习和生产。去年4月4日,我县周嘉镇某村一副主任在家办“清明会”,尽管镇办事处提前几天就通知他这天去开村干部会,研究抗灾保苗问题,但他就是不去参加,影响了该村抗灾工作的开展。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提倡民族大团结,制止了家族活动,消灭了家族恶势力,吃“清明会”等陈规旧习也随之绝迹。作为历史的产物和时代的弃物,吃“清明会”的陋习缘何再度蔓延?其原因是:
一、封建宗族思想残余作怪。一些人对吃“清明会”的危害认识不足,自以为吃“清明会”、续家谱、修祖坟等是“祖训”,体现了族人兴旺。
二、一些人精神支柱的倾斜。一些人以维护家族成员利益为幌子,试图以血缘关系为纽带,抱成一团,形成私人势力。有些人想以吃“清明会”这一旧时家族聚会的方式,给自己找个“靠山”。
三、家族间攀比之风的拉动。有道是:“树活一层皮,人活一张脸。”一些家族认为,其他家族都吃“清明会”,如果自己家族不搞,显得你这个家族没有社会势力,会被人瞧不起。于是,你搞我也搞,你吃我也吃;你办90桌,我就办100桌;你请出张三做“后台”,我就搬出李四来“压阵”。

如前所述,吃“清明会”的危害显而易见。如何防止这一歪风的泛滥,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各乡镇党委、政府和村级组织应旗帜鲜明地表明对吃“清明会”的态度,狠刹这一歪风;教育公民相信党和政府,相信法律,遇到事情不要把希望寄托在宗族势力上;在每年清明节前夕,有针对性地宣传吃“清明会”的危害,使人人皆知,自觉不参加;对组织吃“清明会”造成严重后果者严肃处理,以儆效尤;各级党政机关要切实转变作风,多深入农村,为群众解决疾苦,为百姓撑腰作主,以实际行动增强党和政府的凝聚力,赢得群众的信任,从根本上消除群众对宗族力量的依附心理。
四川垫江县蓝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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