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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禁止有偿新闻中国记协负责人就有关举报核查情况答记者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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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3-28
第5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禁止有偿新闻
中国记协负责人就有关举报核查情况答记者问
新华社北京3月27日电新华社记者昨天就“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禁止有偿新闻”的举报、核查情况访问了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简称中国记协)负责人。
问:1月23日中宣部、广播电影电视部、新闻出版署、中国记协联合召开了全国新闻系统“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禁止有偿新闻”电视电话会议,已经两个月了,请你谈谈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和《关于禁止有偿新闻的若干规定》的情况。
答:电视电话会议以来,贯彻执行《准则》和禁止有偿新闻的若干规定的情况很好。许多新闻单位高度重视,行动迅速,措施扎实。中国记协1月29日召开的有首都50多家新闻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上,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光明日报、经济日报、解放军报、北京日报等新闻单位负责人都表示坚决贯彻执行《准则》和禁止有偿新闻的十条规定,并已采取有力措施。许多新闻单位联系实际学习文件、修订和制定规章制度,公布举报电话,欢迎社会监督、举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广播电视厅(局)、新闻出版局、记协召开学习会、座谈会、工作会,研究落实措施,布置举报、查处工作。许多新闻单位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北京、天津、上海市委宣传部认真部署禁止有偿新闻的工作,强调对这项工作要抓紧、抓实、抓狠,对违纪者尤其是那些明知故犯、屡教屡犯者,要严肃处理。山东省委宣传部、省记协等单位召开新闻出版系统会议,对禁止有偿新闻强调三点:一是认识要上去,认识其紧迫性、艰巨性;二是工作要深入,持久;三是领导要到位,要带头。浙江省记协对禁止有偿新闻提出了阶段性成果的目标,今年主要解决新闻报道与广告严格分开的问题。天津今晚报重申三条纪律:报社人员不准搞有偿新闻,不准从事第二职业,非经营部门不准搞经营活动和创收。
问:社会各界对禁止有偿新闻的反映如何?
答:社会各界对反对有偿新闻反映强烈,认为抓得好,抓得及时,抓得有力,表示热情支持,并寄予期望。北京一位人士给中国记协来电话说:“禁止有偿新闻,挽救了一些新闻工作者,我们非常拥护。”广州市一退休干部来电话说:“中国记协设立有偿新闻举报电话,是件大得人心的好事。”广东有个企业的先生来电话说:“对保持良好职业道德的记者应该大力表彰。我们愿意出资和中国记协一起搞这样的表彰活动。”
反对有偿新闻也得到了广大新闻工作者的支持和拥护。上海的一位年轻记者来信说,关于禁止有偿新闻的若干规定我连看了三遍,内心十分喜悦,喜悦的是压在我们记者头上的“创收”阴云将会消去。还有一些新闻工作者站出来检举有偿新闻,抵制有偿新闻。
问:两个月来,对有偿新闻的检举、投诉情况如何?
答:社会各界对有偿新闻等不正之风的举报、投诉很积极。1月27日新闻媒介刊播了中国记协的举报、投诉公告和电话,当天接到举报电话40多个。截至3月20日,中国记协举报中心一共接到举报和来信447件,其中电话206个,投诉信271封;来访20人次,举报人有机关干部、企业职工、大学教授、科学院院士、离退休干部,还有新闻工作者等。反映了各界人士对新闻事业的关注和支持,对新闻工作者的关心和爱护,对有偿新闻的深恶痛绝和批评,到目前已处理举报386件,收到核查回函45件。
从所举报的有偿新闻的形式来看,有拿红包的,有要报道费的,有收贵重物品的,有用报道换取广告的等等。还有举报新闻单位领导人向采编部门下达“创收”任务,要记者拉广告、搞创收的。这些不正之风,腐蚀着记者的灵魂,损害了新闻工作者的形象,败坏了新闻单位的声誉,必须坚决禁止,迅速纠正。
问:从检举的情况来看,有偿新闻的问题确实应该引起高度重视,那么,你对我国新闻队伍的基本状况如何评价?
答:我国新闻队伍总体上是好的,是一支政治性较强,业务水平较高,思想作风较好,能打硬仗的队伍。大多数新闻工作者是遵守职业道德准则,反对和抵制有偿新闻的,搞有偿新闻的是少数人,但影响很坏,我们对此不能掉以轻心,要坚决反对有偿新闻等行业不正之风,树立廉洁自律的良好风气,维护新闻工作和新闻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社会各界人士对新闻队伍的评价也是客观的,实事求是的。他们举报搞有偿新闻的同时,也来电来信赞扬那些廉洁自律,抵制有偿新闻的新闻单位和新闻记者。宁夏一封来信表扬人民日报驻宁夏记者站站长黄翊明、光明日报驻宁夏记者站站长庄电一拒收红包。北京的一名经常给新闻单位投稿的职工来信说,我的稿子时常出现在一些中央报纸和地方党委机关报上。有人问我的“秘密”是什么,我说,主要是遇到了那些有优良品质的好编辑、好记者。
问:中国记协对查处有偿新闻有什么打算和措施?进展情况如何?
答:在对有偿新闻的查处上,要抓住重点:一是涉及单位集体行为的;二是数额大、情节恶劣的;三是在1月23日电视电话会以后顶风违纪的。当然在电视电话会以前的重要问题也要查处。目前群众举报的有偿新闻问题大多数已转到有关新闻单位和主管部门核查,并要求限时反馈核查和处理结果。我们除了转送、督办以外,还要同有关单位一起查处一些重点问题。特别是对一些顶风违纪的问题,我们及时用电话查询到有关新闻单位,这些单位的领导都很重视,立即找涉嫌拿红包的记者查明情况。有的已经退回了红包,有的向组织交了红包,有的进行了批评教育,查处进展比较快。对一些重点问题,经过查证核实以后,按照《关于禁止有偿新闻的若干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我们还准备选择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报道,使更多的人受到教育。
问:你刚才讲,电视电话会议后还有顶风违纪的,这是怎么一回事?
答:根据电话举报,在1月23日电视电话会议消息刊播的第二天,即24日,在北京的一个联谊会上,主办单位向与会的一些首都新闻单位的记者以“车马费”的名义发了钱,造成不良影响。1月30日一个拍卖公司举行联谊会,给与会的记者每人一个贺卡,内装数百元礼金。2月28日一个酒店开业,给采访的记者发礼品外,还送礼金300—500元。3月3日,一个报社广告公司经理部承办一个会议后,给采访记者发礼金500元。3月6日,一个设备公司在新闻发布会上给记者发礼金400元。这几起发钱、收钱的事,有关单位积极查处,有的退还了钱,有的已上交。
我在这里要向社会各界捎几句话: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禁止有偿新闻的工作,希望得到全社会各行各业的支持。我们要求新闻界不要搞有偿新闻,我们也希望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个人不要向新闻单位和新闻工作者送钱物,以免助长有偿新闻和其他不正之风。如今后再发现一些单位为宣传自己向新闻单位和新闻工作者送钱的问题,除了查处有关新闻单位和新闻工作者外,还将在新闻传媒上把送钱的单位予以曝光。
问:有人说,禁止有偿新闻过去也抓过,这次会不会走过场?你们对禁止有偿新闻的信心如何?
答:从这两个月的情况来看,禁止有偿新闻的开局是很好的。同时也要看到这是一个艰巨的、长期的任务。一要经常讲,二要经常抓,三要经常查。要警钟长鸣。只要我们坚持贯彻执行十四届六中全会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问题的决议和江泽民总书记关于加强新闻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依靠社会各界人士的大力支持与监督,广大新闻工作者的严格自律,加上正确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方法,坚持不懈地抓下去,我相信新闻队伍的职业道德建设,禁止有偿新闻的工作一定会取得新的成绩,出现新的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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