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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行的资格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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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3-30
第4版(副刊)
专栏:文化谈片

  排行的资格
吴锦才
排行本来不是个多么了不起的大事。没有实行计划生育的年代,哪家的儿女不分出个老大、老二、“老巴子”呢?如今,商业竞争战火纷飞,排行的学问突然被人发现是个占领舆论阵地的好形式,于是,排行又成了商战的一翼,可这一来,事情又走味了。
现在进入市场经济,竞争行为炽烈,无数企业、无数商品放在那里,不排白不排。要问的是:排出行来的人,究竟有无资格,或者资格在何种范围内有效?现在,有的刚开业不几年的书店,都纷纷在报纸上排出“××畅销书排行榜”来,但又不公布名列第一的书,在你的小店里究竟卖了几本。含含混混一公布,又让人知道什么样的信息呢?我以为,这样的书店不妨先静下心来,争取扩展市场份额,把自己规模搞大了,再谈排行的事,恐怕更权威一些。否则,读者如果较起真来,让你现在公布一下每本排行榜上的畅销书具体卖出的数目看看,你的小店的经营规模的底数漏出来,恐怕就献丑了。从具体的店子说,我倒觉得不如学一学北京“三联”的排行法:在店的大门口立个牌子,上周的畅销书及其具体销量,一览无余,但这只是公布给自己的读者看,并不急于散布到社会上去。发表欲小一点,恐怕更有益些。
工商业界的排行法,倒没有多少文化味。过去也时兴排行,就是凭几个人说说就定下来的评优,这金奖、那银奖,有一段时间,有的行业金奖比银奖多,银奖又比铜奖多,完全走了味。现在,企业评奖有明令禁止,不许搞了;然而,以调查面目出现的排行,能让消费者看出企业的规模和气派,于是企业很热衷。这一来,排行本身也成了竞争激烈的行业。光说对家电产品作市场份额的排行榜,就有几种“不完全的统计”在报纸上竞相亮相,登来登去。有一种叫做“百家商场销售量排行榜”,实际上显示的是一种企业的市场销售策略,并不代表企业产销方面的完全的成果——中央号召开拓农村市场,有的企业就主要向中小城镇销售,有的专攻大城市的中小商场,你只根据百家商场的销售实绩来排行,这个榜不具权威,是自然的事。
排行之事,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如果自己内部作参考,更是无所谓。而一旦要将排行榜结果向社会发表,排行者的资格认定就重要了,一是需要排行者自律,二需要行业管理者施以他律。否则,公布出来的种种“榜”,你不取信于人,人必不信于你,于人于己都可谓无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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