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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美“文化保护”纠纷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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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3-27
第7版(国际)
专栏:新闻分析

  加美“文化保护”纠纷案
本报驻加拿大记者邹德浩
加拿大为保护本国出版业,从1995年起对美国《体育画报》在加出版的当地版的广告征收80%的高额税,此举导致该杂志停止在加发行。美国以加违反自由贸易原则为由,于去年3月向世界贸易组织提出申诉,世贸组织专家小组最近裁决加拿大的做法有悖自由贸易原则,此事在加引起强烈反响。加政府表示将在60天内提出上诉。
数十年来,为防止美国文化产品大量涌入,加政府大力扶持本国文化产业,制定了一系列法规和制度。如通过建立基金、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对广播、影视、出版等产业进行补贴;限制外国文化公司在加投资和营业;规定电视台至少80%的股权由加拿大人掌握;外国人不得收购加电影发行公司;外国图书公司设在加的分公司必须由加拿大人控制;在广播和电视节目中,“加拿大内容”至少占60%以上,等等。尽管加政府采取了种种保护措施,美国文化产品还是大量渗透到加的影院、有线电视系统和其他文化市场,至少每年赚走15亿加元。
加拿大的文化保护政策对于抑制美国文化渗透起了较大作用,但引起美国一些娱乐公司的反对,它们纷纷向美政府施加压力,要求进行报复。仅在过去几年内,美加之间类似《体育画报》这样的文化纠纷至少有5起之多。
加拿大政府担心,加美两国相邻,语言相通,如果听任美国文化大举入侵,要不了多久,加拿大文化将会被美国文化完全淹没。特别是近年来美国通过互联网络、卫星电视、多媒体及信息高速公路等现代技术将美国文化迅速传播到加拿大,使这一势头更为猛烈。美国还借口自由贸易,企图冲垮加的文化保护壁垒,这些都使加政府在文化保护方面面临着严峻挑战。
目前,文化产业在世界经济和贸易中的比重迅速增长,美国娱乐业已成为超过汽车工业的第二大出口产业。美正凭借自己的巨大优势,借口贸易自由化,加紧打入其他国家的文化市场。这既是美国对外文化渗透的一种手段,也是获取经济利益的重要途径。世贸组织仲裁加美文化纠纷一案说明,文化产业在不久的将来势必会成为贸易摩擦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即使《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中规定各成员国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保护本国文化,美对加保护文化产业法律的挑战仍有增无减,两国之间的文化摩擦将时起时伏。(本报渥太华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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