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41阅读
  • 0回复

多收的钱已退回责任人受到处理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3-31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答复反应

  多收的钱已退回责任人受到处理
你报1996年12月30日读者来信版刊登读者盛雪筠的信件,反映其在我市第一医院“治疗感冒竟花掉1000多元”的问题。看到报纸后,我市有关领导非常重视,要求立即认真调查处理,结合深化医疗改革,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市卫生局的调查认为,市第一医院对盛雪筠的医治没有出现明显违背诊疗原则的现象,但患者实际住院6天,记帐9天,多收311.52元,是错误的,影响很坏。为此,市卫生局作出如下处理:1.责令市第一医院主动向盛雪筠道歉,并将多收的钱足额退还本人。盛雪筠对此表示满意。2.市第一医院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治医师进行了严肃批评,并调离工作岗位。同时,组织全院职工就此问题开展讨论,并加强内部管理。3.市领导要求全市卫生系统引以为戒,加强行业管理和医德医风建设,巩固医疗改革成果。江西九江市委督查室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