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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怀小平同志功绩加快劳动事业发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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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4-02
第11版(国内政治专页)
专栏:

  缅怀小平同志功绩加快劳动事业发展
中共劳动部党组
一代伟人邓小平同志离我们而去了。缅怀小平同志的丰功伟绩,回顾改革开放以来劳动事业的发展历程,我们更加深切地体会到,劳动工作取得的每一份成绩,无一不是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引的结果;劳动制度改革每推进一步,无一不是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不断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勇于实践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结果。劳动系统干部职工深切地悼念小平同志。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开始了一场新的革命。它的实质和目标,是从根本上改变束缚我国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新经济体制,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劳动制度改革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本任务就是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主动性。“文化大革命”否定了按劳分配原则,取消了计件工资、奖励制度,结果出现了干多干少、干好干坏、干轻干重、干与不干在分配上一个样的平均主义,严重挫伤了职工的积极性。
针对这种状况,1978年3月,邓小平同志提出:“我们一定要坚持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在分配领域从理论上进行了拨乱反正,很快统一了大家的认识。按照小平同志的指示,恢复了计件工资和奖励制度,调整了职工工资,职工积极性明显高涨。邓小平同志还特别强调,要在发展生产、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基础上,适当地逐步增加职工的工资福利。1978年12月,邓小平同志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这个重要讲话中,提出“要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一部分工人农民,由于辛勤努力成绩大而收入先多一些,生活先好起来。”“这是一个大政策,一个能够影响和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政策”。这些讲话,对我国安排工资水平、建立工资增长机制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1985年,在全国实行了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办法,明确了企业内部分配形式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研究确定。这些政策措施的实行,使职工的工资随着生产的发展和国民收入的增长得到了相应的增长,从根本上改变了过去工资分配中要么长期不动,要么大家“齐步走”的局面。在强调职工工资适当增长的同时,针对实践中出现的多发、滥发工资奖金的现象,1980年1月,小平同志在《目前的形势和任务》中强调:“逐步改善人民的生活,提高人民的收入,必须建立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多劳多得,也要照顾整个国家和左邻右舍。”按照小平同志的这一指示精神,我们注意在加强工资分配的宏观管理上下功夫,特别是党的十四大确立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我们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注意防止和克服收入差距过分悬殊的现象。在改进完善现有调控办法的同时,积极探索新的企业工资决定机制,逐步实行了工资控制线、工资指导线等办法,强化了对工资外收入的综合治理,加强了工资内外收入的监督检查,部分地缓解了收入差距过分悬殊的现象。
按照小平同志关于贯彻按劳分配原则的指示,我们认识到,要破除平均主义“大锅饭”弊端,还必须改变过去几十年实行的固定工制度,这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在社会主义建设初期固定工制度曾经发挥过积极作用,但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全面展开,其存在的国家统得过死、企业包得过多、职工固定过死的弊端,越来越不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必须彻底予以改革。邓小平同志指出:“国家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企业与个人等等之间的关系,也要用法律形式来确定,它们之间的矛盾,也有不少要通过法律来解决。”根据这一指示,从1986年开始,我们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突破了统包统配的用人制度,一方面在新招工人中坚持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另一方面对原来的固定工实行岗位合同制度,使用工制度逐步活起来。《劳动法》颁布实施后,进一步从法律上明确了劳动合同制度的地位和作用。

“文化大革命”使我国的民主与法制受到践踏,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处于停滞和倒退状态,劳动领域的法制建设也不例外地出现了空白。小平同志总结了“文化大革命”的教训,明确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劳动法》就是在邓小平同志的直接关心下出台的。1978年底,为给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准备,中央召开了工作会议。在会议闭幕会上,复出后的邓小平同志发表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重要讲话。在这篇讲话中,邓小平同志强调,要加快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提出“应该集中力量制定刑法、民法、诉讼法和其他各种必要的法律,例如工厂法、人民公社法、森林法、草原法、环境保护法、劳动法、外国人投资法等等”。根据小平同志的指示,我们立即组织力量着手《劳动法》的起草工作,但由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市场取向还不够明确等客观原因,《劳动法》起草工作先后停顿了两次。1992年邓小平同志南方谈话,开辟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阶段。党的十四大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进一步明确了劳动制度改革的方向和《劳动法》的立法原则,《劳动法》的制定工作又抓紧进行。经过各方面的努力,1994年7月5日,《劳动法》经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颁布。《劳动法》的颁布实施,对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推动劳动制度改革以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正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可以说,没有小平同志的南方谈话,也就没有《劳动法》的顺利出台。

改革开放以来,劳动制度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其总的趋向是符合劳动力市场培育和发展的。劳动用人制度改革扩大了企业用人自主权和劳动者择业自主权,有利于市场主体的形成;工资制度改革赋予企业一定的分配自主权,初步拉开了职工之间的分配差距,市场机制开始在工资决定中发挥作用;社会保险制度改革为企业和职工参与市场竞争减少了负担和后顾之忧;就业服务体系、职业介绍机构的发展,为劳动力市场建设打下了一定基础。当然,这些改革措施不可能完全摆脱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当时,对于劳动力市场问题,无论在理论界,还是在实际工作者中,都存在着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要搞活企业,推进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必须承认和培育劳动力市场;另一种观点认为,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劳动者是国家的主人,不存在劳动力市场。劳动力市场问题的迷惘,制约了企业改革的发展。如何进一步深化劳动制度改革,迫切需要理论的突破和指导。
小平同志科学地总结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基本实践和基本经验,把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与当代中国改革和发展的实际相结合,从客观实际出发,以巨大的政治勇气和理论勇气,提出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强调计划不等于社会主义,市场不等于资本主义,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了理论依据,使党的十四大的召开具备了思想基础。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的论断,突破传统模式,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带动了整个改革实践的飞跃。通过认真学习邓小平同志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我们认识到,市场经济最本质的内容是发挥市场机制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劳动力是最重要的资源,是生产要素中最活跃的要素,因此,发挥市场机制对劳动力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是市场经济对劳动制度改革提出的最主要任务。我们总结了改革开放以来劳动制度改革的实践,冲破计划经济体制和观念的束缚,明确提出了把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作为劳动制度改革的中心任务。根据党的十四大精神,我们确定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时期劳动制度改革的总体设想》,经过多年的探索,劳动力市场已见雏形,新型劳动制度的基本框架和实施措施已经形成。

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必须要有稳定的社会环境,这方面,邓小平同志提出了一系列重要的思想。他多次强调稳定压倒一切,认为:“中国的问题,压倒一切的是需要稳定。没有稳定的环境,什么都搞不成,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失掉。”我们结合劳动工作的实际,反复学习和领会小平同志的这些重要指示,认识到劳动工作在国家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特别是在稳定方面的作用更加突出,肩负着重要的责任。主要表现在:一是我国人口众多,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相当突出,而且不会有根本性改变,促进就业的任务将长期繁重;二是随着经济结构调整和企业改革的深化,失业、下岗职工和企业富余人员趋于增加,促进再就业成为社会稳定的重要任务;三是在经济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深化改革中,出现了一些停产、半停产企业,部分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生活困难,保障这些人员的基本生活是劳动部门长期的政治任务。根据小平同志的指示精神,我们坚持从国家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主动负责,为政府分忧,为职工解难,以就业和解困工作为重点,在坚持改革的同时,努力保持职工队伍的稳定。劳动者最根本的要求就是要有工作可做,安居乐业是社会稳定的基本前提。所以,我们始终把促进就业作为劳动部门的首要任务,一刻也不敢松懈。经过不断的探索和实践,在参与宏观经济决策、促进就业岗位增加、转变劳动者就业观念、完善就业服务基础工作等方面不断提出新的措施。特别是再就业工程的实施,闯出了解决长期失业者和企业富余职工再就业的新路,引起了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得到了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参与。通过努力,城镇登记失业率始终控制在3%左右,基本稳定了就业局势。切实保障职工群众的基本生活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要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综合国力不断提高,我们也有能力解决好这个问题。近一个时期以来,我们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把解困工作作为劳动部门的一项长期任务抓紧抓好。经过不懈努力,有关的政策措施逐步完善。去年10月,中办、国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解决部分企业职工生活困难问题的通知》,为做好解困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由劳动部牵头的全国解困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动配合,积极工作,在全面落实解困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帮困资金、加强督促检查等方面又有了新的进展,解困工作正在向制度化、经常化方向迈进。这些认识的提高、政策的制定、措施的实行,都是与坚决贯彻邓小平同志稳定压倒一切的指导思想分不开的。
小平同志与世长辞了,但他创立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将永远指引我们前进。我们决心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伟大旗帜,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奋发工作,为国家改革、发展、稳定作出更大的贡献,以实际行动来悼念敬爱的邓小平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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