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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年伴青山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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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4-05
第5版(各地传真)
专栏:人生舞台

  36年伴青山
程曦卢仕俊
人们也许很难相信,一位普通农村妇女,在偏僻山区,与青山作伴,一干就是36年。她就是多次被评为省、地、县造林绿化先进个人、最近荣获“绿化赣南”奖章的江西省于都县回龙村段上村小组年近70岁的女护林员丁二秀。
提起丁二秀,事情还得从60年代初说起。那时段上生产队有1000亩荒山,远在村外20多里的下坑,多年无人管理。1961年5月,丧夫不久的丁二秀,主动提出进山护林。话一传开,群众议论纷纷。有的说:“女人看山,自古少见”,“趁现在年轻,找个男人算了,逞什么能,护林得罪人多了,看你今后怎样过日子!”
丁二秀有个脾气,自己看准的事,闲言碎语很难把她吹歪。在队干部的支持下,她把不满5岁的男孩安排在亲戚家里,铺盖一卷,就在下坑安下了家。从此,她与荒山作伴,早起晚睡,日夜看山,从不间断。
随着时间的推移,下坑荒山上的树木逐渐长大成林。对此,有人高兴,有人眼红。有一次,几个年轻人进山乱砍杉树。丁二秀前去制止,他们根本不听,反而逞强:“不是你的树,管那么严干什么?”二秀寸步不让:“树是集体的,没有集体就没有个人,我不管行吗?”他们见二秀针锋相对,软硬不吃,就气势汹汹地威胁:“你让还是不让,不让我们就宰掉你!”听到这话,丁二秀也火了,斩钉截铁地回答:“我这个老婆子,为了看山,死了值得;可怜你们,年纪轻轻的,就要受到法律的惩办,死了不如一条狗!”几个年轻人见丁二秀毫不示弱,只好灰溜溜地走了。
丁二秀坚持原则,不畏强暴,对熟人、亲友,她也是秉公办事,不徇私情。有年早稻收割时,她的一个侄儿进山砍毛竹,丁二秀当场查问批条,她侄儿说:“家里急等着用,来不及批,这事你不说,谁也不知道。”丁二秀心想:让他一个,失信全队;得罪他一人,教育一大片。她照章办事,没收了侄儿的工具。丁二秀及时把这件事告诉队干部,按护林公约作了罚款处理。
丁二秀看山,不仅恪守护林职责,还经常抽空种松杉、栽油茶,履行绿化义务。有人跟她开玩笑:“你年纪这么大了,种了那么多油茶,吃得到吗?”她认真回答:“我吃不到没有关系,子孙后代能吃上就好了!”
有人说,“近水楼台先得月”,“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丁二秀不认这个理,她想,为什么我就不能严格要求自己呢?她长年住在山里,没有私砍过一根木竹,乱摘过一个茶桃。平时做饭,她捡枯枝烂叶当柴,从不砍有用之材。她儿子结婚,要添置几样家具,她先缴育林费,按批准数量和指定地点砍伐后,还特地请队干部当场验收,不占一点便宜。
丁二秀在下坑度过了36个春秋。如今油茶茂盛,毛竹青翠,松杉挺拔,山禽走兽随处可见,丁二秀的头发却变白了。这位平凡的农村妇女,依然精神抖擞,一如既往地守护着千亩山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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