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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界“精神文明示范单位”力树行业新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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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2-06
第5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新闻界“精神文明示范单位”力树行业新风
新华社北京2月5日电近日,被列为全国新闻界“精神文明示范单位”的各地报社、电台、电视台,纷纷结合实际制定措施,采取行动,认真贯彻全国新闻系统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大力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树立行业新风活动。
本社驻广东记者张朝祥报道:羊城晚报在报纸上公布了《关于加强本报职业道德建设的意见》,要求报社各级负责人在审查稿件和版面时严格把关,杜绝有偿新闻;考核干部和工作人员时,要把职业操守列入考察范围。他们制定出禁止有偿新闻的实施细则,向社会公布了投诉电话,现正对两名违反职业道德的报社人员进行处理。广州日报结合报社实际,重新修订了《广州日报社关于禁止“有偿新闻”的规定》,要求采编人员在采访工作中按新闻规律办事,不得接受采访对象的礼金、车马费、误餐费或以其它借口给的财物,严格区分新闻与广告的界限,编辑记者不得参加“三包”采访活动,不得从事私人经商活动。
本社驻上海记者赵兰英报道:解放日报在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后,及时组织全体编辑、记者进行学习讨论。大家谈到,党报的编辑、记者,是精神文明建设的宣传者、指导者,自身建设搞好了,才能辐射社会的方方面面,为促进全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发挥积极的作用。1月25日,解放日报在头版醒目位置,以《以实际行动树良好形象》为题,表示了贯彻中央关于严禁有偿新闻要求的决心,并且公布了投诉电话。新民晚报也在报上公布了监督电话,并且安排专人每天24小时接受举报和设诉。党委书记、总编辑丁法章要求全体工作人员把接受社会的监督作为对自己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检验机会。春节即将来临,各部门和个人要严格约束自己,不得利用版面“打秋风”,努力维护新民晚报的声誉。
本社驻天津记者张淑英报道:被定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示范单位之后,今晚报社向社会提出了五条承诺:新闻报道承诺——坚持党性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报纸质量承诺——精心编排版面,精心出版印刷,精心收订投递;服务态度承诺——接待来访热情、诚恳、耐心,接听电话用文明礼貌语言,逐件登记读者来信、来稿;采编纪律承诺——认真贯彻执行新颁布的《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和《关于禁止有偿新闻的若干规定》,不以稿件做交易;监督机制承诺——为使报社精神文明建设落实,各项承诺不走过场,对违反承诺规定者,查证落实后要给予相应处理并向投诉者通报。
本社驻四川记者熊小立报道:四川人民广播电台成为精神文明建设示范单位之后,台里提出全台各单位要成为精神文明建设的模范,人人争做精神文明建设示范人。党、团、工、青、妇组织和6套节目的采编人员都结合去年制定的《四川人民广播电台关于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坚决禁止“有偿新闻”的规定》进行自查和考评。全国电视电话会议以后,台里办起了《恪守职业道德、禁止有偿新闻》专栏,在6套节目中再次公布禁止有偿新闻的规定、对社会的承诺和举报电话。
本社驻云南记者李银报道:作为精神文明示范单位的云南电视台提出,树行业新风贵在坚持。台里为此制定了《记者采访不得收受礼金、礼品》等制度,还成立了以台纪委、办公室为主的监督办公室。为便于接受社会监督,他们还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针对春节前到电视台请客送礼的单位较多这一现象,台领导和各部门都坚决拒请拒收,从1月底至今已有10多家来台请客、送礼的单位被谢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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