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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税收宣传促进社会文明——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项怀诚就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答记者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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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4-03
第10版(经济生活·财贸)
专栏:

  开展税收宣传促进社会文明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项怀诚就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答记者问
本报记者李建兴
在春暖花开、万象更新的4月,国家税务总局将继续在全国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对此,记者专门采访了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书记、副局长项怀诚。
记者:国家税务总局决定1997年4月继续开展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请您谈一下开展这一活动的出发点是什么?
项怀诚:从1992年起,原国家税务局就开始在全国开展了税收宣传月活动,到今年,这一活动已开展了5个年头。从5年来的情况看,通过有主题、有重点、分层次、全方位地在全社会开展大规模的税收宣传活动,有利于调动税务系统和全社会的积极性,达到普及税法知识,增强公民自觉依法纳税意识,形成良好的税收环境等方面的目的;有利于推动财税体制改革,堵塞偷税、漏税、逃税漏洞,增加国家财政收入;有利于依法治税、依法治国,也有利于规范经济生活秩序,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
记者:请您详细谈一下今年税收宣传月活动的主题及指导思想?
项怀诚:1997年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是“税收与文明”。它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从一般意义上讲,任何一个国家不可能离开税收而存在,国家文明的发展史在一定程度上也是税收发展的历史。一个国家的公民自觉依法纳税意识的强弱,是衡量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从另一个方面讲,也就是从我国的国情看,税收与我国社会主义文明的发展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社会主义税收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税收收入是我国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我国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
1997年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围绕税收中心工作,突出“税收与文明”主题,结合“三五”普法规划,充分运用新闻媒介等有效措施,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税收宣传活动,提高公民的税法观念,树立良好的税务形象,促进税收任务的圆满完成。
记者:税收宣传月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项怀诚:今年税收宣传的主要内容是要围绕“一个重点、三个宣传、四个面向”展开。一个重点:即以国务院批转的《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方案》和个人所得税法为重点;三个宣传:即宣传税收基本知识和税收法律法规知识,宣传税务系统优秀税务干部、先进集体的事迹,宣传一批模范纳税人、曝光一批涉税案例;四个面向:即面向全体公民、各级党政领导、企业主管领导和财务会计人员。
记者:与往年相比,今年税收宣传月形式有什么特点?
项怀诚:一是突出讲法、学法、执法系列活动。二是充分发挥纳税人现身说法、宣传税法的作用。三是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宣传税收。四是发挥电视艺术形式的魅力,通过电视剧、电视专题片、电视公益广告等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开展税收宣传,把税收知识送到千家万户。五是广泛开展税收咨询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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