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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未依法如期申报财产波三分之一议员将受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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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4-03
第7版(国际)
专栏:

  因未依法如期申报财产
波三分之一议员将受罚
新华社华沙4月1日电据波兰《共和国报》报道,波兰1/3的议员因未按时向议会申报财产而将受到经济惩罚。
这是波兰议会新闻局日前向波兰新闻界透露的。
波兰议会去年通过的《议员职责法》规定,议员必须在每年的3月31日以前以及在开始和结束任期时向议会申报财产。
需要申报的内容包括存款数额(现金、银行存款、住房储蓄存款、债券等)、不动产情况(房屋和土地)以及在股份公司里的股份。还应申报自己进行的经济活动以及在经济实体中担任的职务。
该法还规定,议员不得利用国家财产从事经济活动,不得在有国家法人股份的经济实体中担任领导职务。在国家入股的公司中,议员不得占有10%以上的股份。
依据该法,波兰议会成立了议员申报财产审查委员会。议员提供假情况将被追究刑事责任。不按时申报者将停发工资与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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