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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联最高法院公报 判处暗害分子柳明死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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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4-07-27
第4版()
专栏:

苏联最高法院公报
判处暗害分子柳明死刑
【新华社二十四日讯】塔斯社莫斯科二十三日电:莫斯科各报二十三日登载了苏联最高法院的公报。全文如下:
苏联最高法院军事庭,从一九五四年七月二日至七日,开庭审理了控诉麦·德·柳明犯有俄罗斯联邦刑法第五十八条第七款所定罪行的案件。
侦讯结果确定:柳明在他担任主任侦察和以后担任前国家保安部要案侦察处处长等职务期间,是苏维埃国家的暗藏的敌人。他为了达到个人野心家和冒险家的目的,伪造侦察材料,并根据这些伪造的材料制造挑拨性的案件,毫无根据地逮捕了若干苏联公民,其中包括著名的医务人员。
见证人在法庭上证明,柳明采用苏维埃法律所禁止使用的侦察方法,强迫被捕者承认自己并诬陷别人犯有最严重的反国家罪行——叛国罪、暗害罪、间谍罪等。
后来的侦讯结果确定:这些控诉是没有任何根据的,被牵连在这些诬陷案件的人已完全恢复了名誉。
鉴于柳明的暗害行为的特别危险性,和他所犯罪行的后果的严重性,苏联最高法院军事庭判处柳明极刑——枪决。
判决已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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