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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张“黄牌”亮得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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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4-07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读者论坛

  这张“黄牌”亮得好
四川广安地区国家税务局曹锐
最近,四川邻水县国家税务局在1996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检查中,对一些企业主管部门随意在下属单位报销本应自理的费用的做法亮出了“黄牌”,并限期改正。消息传开,各界人士无不点头称好。
财政体制改革后,国家对企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经费实行包干制使用办法,确使绝大多数单位在量力使用经费、严格财经纪律、保持经费收支平衡等方面大大进了一步。但时至今日,也还有一些主管部门仍采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手法,将理应本单位报销的单据硬拿到下属企业去报销,甚至还有一些纯属于个人开支的费用,也“鱼目混珠”,让下属企业报销。而一些企业的有关管理人员碍于上级的面子,只好忍气吞声给予报销。这道闸门一开,有的企业一年下来,虽苦心经营盈利若干,但除去这些额外的报销也就所剩无几了。此次邻水县国税局检查发现,有一主管部门仅1996年就在一下属营业部报销单位车辆使用费、旅差费、会议费、办公用品购置费、手机和照相机使用费等五种费用达11万余元。当然,为了取悦领导主动为之报销的企业管理人员也不乏其人。
上级主管部门领导的这种行为既违犯国家现行财经法规,又损害企业利益,导致企业成本增大、利税降低,而且严重败坏了党风和社会风气,必须坚决堵住。审计部门和有关经济执法部门,应该加强检查监督。要像邻水县国税局那样,首先对跨越核算单位乱报费用的行为进行“黄牌”警告,并视其改正情况作出严肃处理。与此同时,基层企业单位的财会人员要严格按照财经法规和纪律办事,坚决抵制各种额外报销,理直气壮地维护企业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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