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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和美国签署民用航空运输协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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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4-08
第4版(要闻)
专栏:

  香港和美国签署民用航空运输协定
新华社香港4月7日电(记者周宗欣)香港和美国今天在香港正式签署了民用航空运输协定,这是香港同其他国家地区签定的第十九项民航协定。
代表香港和美国政府在协定上签字的是港府经济司叶澍坤和美国驻港总领事包润石。叶澍坤在签字仪式上说,这项协定为香港和美国继续发展1997年6月30日以后的民航服务提供了良好的法律基础。包润石说,根据这项协定的框架规定,1998年香港新机场落成后,美国和香港之间的民航运输服务可望增加。
香港和美国之间的定期民航服务始于1937年。目前有9家美国航空公司每周经营约84个往返于两地的客运和货运航班,去年共运载92万名旅客和14.7万吨货物。国泰航空公司和华民航空公司分别于1986年和1996年开始提供往返于香港和美国的客运和货运服务。
目前这两家公司每周经营20个航班,去年共运送31.5万名旅客和4.2万吨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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