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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企业清产核资扩大试点我国城镇集体企业近50万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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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4-09
第2版(经济)
专栏:

  集体企业清产核资扩大试点
我国城镇集体企业近50万户
本报北京4月8日讯记者李建兴报道: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国家税务总局今天在此间共同组织召开了全国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小范围试点工作,部署1997年集体企业清产核资扩大试点工作。
财政部副部长张佑才今天表示,全面组织开展集体企业清产核资,是促进集体企业改革与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对我国国情国力的又一次大规模综合调查。各有关部门要集中力量,协调一致,扩大试点,以进一步摸清集体企业的“家底”。张佑才认为,在对国有企业的清产核资工作完成以后,再开展对集体企业的清产核资,就可以完整地拿出我国现阶段整个公有制经济的“一本帐”。
据各级清产核资机构的初步统计,截至1996年底,全国独立核算、具有法人资格并正常经营的城镇集体企业户数为49.5万户,其中按行业划分,工业企业14.6万户,占29.5%;交通运输企业1.3万户,占2.6%;商贸企业21万户,占42.4%;建筑安装业2.4万户,占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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