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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政法队伍建设新举措公检法“三长”易地交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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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4-10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黑龙江政法队伍建设新举措
公检法“三长”易地交流
本报讯记者苏宁报道:为了建设一支适应改革开放新形势的政法队伍,黑龙江省政法系统近年来连续推出公检法“三长”易地交流、清理整顿干警队伍等改革新举措,使全省政法工作出现了治安形势稳定、重特大案件发案得到有效控制、群众普遍比较满意的可喜局面。
黑龙江省从1995年开始,首先对14个市地的公安局长、检察院检察长、法院院长“三长”全部进行了易地交流,继而对139个县区的公、检、法“三长”易地交流521名。他们实行了“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平者让”的用人新机制,仅去年一年新应聘上岗的领导干部就有470多人,下岗、轮岗、待岗的672人,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干警的工作积极性。
1996年,黑龙江省政法系统又针对部分干警中存在的思想、作风、人员成分“三不纯”现状,集中开展清理整顿,共清理调出和辞退不适宜做政法工作的干警200余人,查处违法违纪干警820多人。经过清理整顿,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政法干警的满意率达到85%这一近年来最高水平。
同时,黑龙江省采取了大力精减上层、充实基层的作法,仅哈尔滨市公安局一次就从机关精减500名干警充实到基层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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