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阅读
  • 0回复

这类“工厂”应当取缔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4-09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耳闻目睹新闻图片比赛

这类“工厂”应当取缔
在河北任县农村,我们见到几个农民正用电气焊枪解体报废的中小型货车(图①);拆去车厢,留下底盘进行改装(图②),安上柴油机就变成可拉货的“车”了。这种拼装的简陋的“农用车”上路行驶十分危险。
像图片中这样的农家“汽车改装厂”,我见过几家,有的还是规模不小的“乡镇企业”(图③)。这类“企业”或“作坊”应尽快取缔。
广东湛江驻军某部刘建栋3月2日摄于任县辛店镇刘力村(附图片)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