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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谈“氡”色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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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4-09
第10版(科技)
专栏:

  不必谈“氡”色变
陈兴安
近来,我国不少报刊报道了有关室内氡污染的问题,尤其是与肺癌的关系问题。有的报道认为“当人们吸入氡后,氡及其子体沉积在呼吸道和肺部,造成辐射损伤,并导致肺癌。”有的则把氡描写为人类的“无形杀手”。有的还用漫画方式表示,一个人独自坐在房间里呼吸着空气中存在的氡,题为“坐以待毙”。凡此种种,都没有考虑室内氡水平之高低和能否诱发肺癌有着密切联系。
氡是稀有气体元素之一,在化学元素周期表中排行96,它无色无臭,具有放射性。从1956年起,世界各国的辐射流行病学家、辐射卫生学家都先后进行了大规模的有关室内氡水平和居民肺癌发生率关系的调查研究。联合国原子辐射效应科学委员会在1994年度报告书上发表的对室内氡的结论性看法是:“目前几乎没有直接证据能证明室内氡的吸入会引起肺癌发生的危险。”
今年年初,国际放射防护委员会新当选的主委员会委员、美国国际流行病学研究所的著名辐射流行病学家约翰.鲍爱思博士指出,当室内氡浓度小于40Bqm-3时,不会使肺癌发生率增加。此外,早在60年代,有些学者就发现铀矿工人由于吸入氡而诱发肺癌存在着一个实际阈值,即只有当矿工长期吸入高浓度的氡及其子体积累到一定水平时才能在一部分矿工中诱发肺癌。一些动物实验也发现同样结果。以上事实充分说明,不考虑空气中氡浓度的高低就简单地把氡和肺癌直接联系起来的看法是没有任何科学根据的。
那么,处在地面上的居室,其空气中氡的浓度是怎样一个水平呢?根据世界各国的调查测定,1988年联合国原子辐射效应科学委员会公布:在全世界范围居室内氡的平均水平为40Bqm-3。根据北京市防疫站射线防护科的调查,在北京城郊537个居室,包括平房和楼房,氡的年平均浓度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因此,目前普遍的看法是:在地面上的居室,绝大多数是没有必要对氡的存在而采取任何卫生防护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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