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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下岗人员离岗前转入“再就业服务中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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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4-09
第12版(文摘)
专栏:

  上海下岗人员离岗前转入“再就业服务中心”
据悉,上海市府决定在上海下岗工人较集中的纺织、仪电行业进行“建立一个模式、形成两个机制、开辟三个资金来源、界定三个资金用途、强化四个分流渠道”的推进再就业工程试点。一个模式是:建立企业主管部门与困难企业共同负责、政府与社会共同资助,对下岗职工进行托管的“再就业服务中心”新模式。两个机制是:形成国有企业兼并破产企业的新机制和下岗待工人员再就业的新机制。通过建立新模式,做到既不让下岗待工人员滞留于企业内部,又不简单地把他们推向社会。在下岗待工人员离开企业进入社会之前,由“再就业服务中心”进行托管。“再就业服务中心”作为托管性质的中介机构,其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提供教育培训、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组织劳力输出、办理社会保险、保障基本生活和帮助实现再就业等全面的服务。三个资金来源是:“再就业服务中心”的资金由政府、社会、控股(集团)公司三方共同筹集。三个资金用途是:三方筹集的资金主要用于被托管职工的基本生活费、门诊医疗费和社会保险费。四个分流渠道是:条块结合,向区县分流;工商结合,二产向三产转移;生产自救;自谋出路。
据了解,“再就业服务中心”开始形成一套有效的管理办法和服务网络。
(摘自《中国妇女报》葛珊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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