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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怎样帮失业者就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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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4-09
第12版(文摘)
专栏:

  英国怎样帮失业者就业
英国的就业服务机构遍布全国,由全国就业服务总局、区域局和分区局组成,其职责主要是帮助失业者再就业。
○失业者去职业介绍所的第一天求职者可以从职业介绍所获得全部工作机会信息;获得关于培训和就业的建议;获得有关失业救济金、收入保障补助方面的信息和建议。
○在任何时候可以看到最新的工作岗位信息;可以向工作人员询问在何地获得提高技能的机会;在得知求职者的失业补偿金数量后,应尽快通知求职者。
○每隔两周求职者必须到职业介绍所去重新登记一次。工作人员应证实求职者仍无工作,并仍在积极地寻找工作。
○四周之后如果求职者愿到远离家庭的地方去工作,那么职业介绍所应提供交通费用。
○六个月之后在这段时间里,求职者可以从职业介绍所中获得的帮助有:参加工作俱乐部,互相交流经验并参加有关专家开办的讲座;接受工作面试建议,这种建议可使求职者的技能和雇主的工作岗位相匹配;获得一个向雇主展示工作能力的机会;参加工作培训。
○十二个月之后求职者会接受专家咨询,并参加不少旨在找到工作的活动。如:
工作行动计划——帮助求职者重新审度究竟要找哪种工作,并怎样去适应那种工作。
社区行动——参加对社区有利的非全日制自愿性工作,如做住宅区绿化,排水工程等。
○二年之后求职者会再一次接受专家咨询,这种咨询会帮助求职者再次考虑自己的可能选择。如参加“重新开始行动”,这是帮助求职者返回工作岗位的学习课程,为期两周以上。
在整个求职过程中,如果求职者对职业介绍所的某些工作人员的做法不满,可以向各级就业服务机构,直至英国就业服务总局提出申诉。
(摘自《中国劳动报》李明甫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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