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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调付出意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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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4-16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讨论做文明“上帝”

  强调付出意识
视被服务者为“上帝”本是一种经营之道,这一经营之道对于促进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意义深远。我认为,做文明“上帝”要有付出意识。在社会主义大家庭里,人人都应当互相尊重、互相关照,如果只想索取不愿奉献,只要求别人尊重自己,自己不尊重别人,那么,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就变成了一句空话。付出行为有互惠互利之效,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人与人之间,服务者与被服务者之间的关系就会和谐和亲密。我们何乐而不为?有次我去商店买衣服,多试了几次,售货员脸色变了,我压住随之而来的火气。在付钱的过程中,我发现售货员多找了10元钱给我。售货员接过我退回的钱,立即笑颜称谢。我付出的是忍让,是不属于自己的10元钱,但尝到了做文明“上帝”的无限快乐。
做文明“上帝”还要能保护自己的权益。目前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生活领域存在的弊端还很多,消费者这一“上帝”的人格尊严、权益受到伤害的现象为数不少,做文明“上帝”,应该利用舆论或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去年我的一位同事出差坐火车,列车员要求每个乘客必须买一本他们编印的列车时刻表。同事出于无奈买了一本,随之他将这一现象反映到报社。时隔不久,那次列车的两名同志专程到单位来,向我那位同事道歉。
从一方面来说,社会生活中的人是普遍联系的,比如今天你到别人处接受服务,明天别人有可能上你处接受服务,以自己暂时的消费者身份而自命为“上帝”是不明智的。从另一方面来说,消费活动不仅是钱和商品的交换,还有服务和被服务态度的交换,这是潜在的,但只要付出一点,你将得到回报。
陕西渭南市铁20局一处杨军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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