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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保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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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4-15
第9版(理论)
专栏:学习贯彻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

  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保证
陈虹
内容提要:
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因为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是党和国家处理民族问题、制定民族政策的理论基础,也是各族人民坚持民族平等团结的思想保证。
坚持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就必须坚持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民族工作是党的工作的一部分,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重要方面。坚持马克思主义民族观,需要对各族人民进行马克思主义民族观的宣传教育,要特别重视对广大干部和青少年的教育。实践证明,我们党和国家制定的民族政策是正确的,符合我国实际,得到各族人民的衷心拥护,促进了各民族的团结和进步。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是爱国主义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新形势下加强民族团结、促进共同繁荣的一种有效形式,要向广度和深度发展。要大力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主义文化事业,丰富少数民族的文化艺术宝库,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
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决议》明确指出:要鼓励支持一切有利于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进步的思想道德;把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作为新时期爱国主义教育的主要内容之一;在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的教育中,要坚持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宣传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宗教观。这清楚地表明,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也是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要目标和重要保证。
宣传和坚持马克思主义民族观
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是党和国家处理民族问题、制定民族政策的理论基础,也是各族人民坚持民族平等团结的思想保证。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历史和现实都表明,只有坚持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才能正确认识和解决民族问题。当前,国际上民族问题复杂、敏感,只有用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来加以分析和认识,才能使我们在纷繁复杂、风云变幻的现象中得出正确的结论,制定正确的方针、政策,沿着正确的道路前进。坚持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是成功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法宝。正如邓小平同志指出的那样:马克思主义是能够解决中国的民族问题的。因此,我们必须始终不渝地坚持马克思主义民族观。
坚持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就必须坚持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民族工作是党的工作的一部分,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重要方面。毛泽东同志是把马克思主义民族观与中国民族问题相结合的光辉典范。邓小平同志在长期的革命实践中,对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有着深入的思考和精辟的论述。邓小平同志关于民族问题的理论,言简意赅,高屋建瓴,具有鲜明的特点,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比如,他关于民族问题的重要性、长期性的理论;必须坚持民族平等的理论;争取整个中华民族大团结的理论;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自治地方要致力于经济发展,要使少数民族实行真正的区域自治的理论;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文化事业,诚心诚意地为各族人民服务的理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必须实行改革开放,同时要从实际出发的理论;社会主义制度必须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富裕的理论,等等。这些重要理论,集中体现了邓小平同志在新的历史时期处理我国民族问题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是做好新时期民族工作的行动指南。
坚持马克思主义民族观,需要对各族人民进行马克思主义民族观的宣传教育,要特别重视对广大干部和青少年的教育。我们党的各级干部要懂得马克思主义民族观的本质特点、基本内容;懂得党在民族问题上的基本立场、观点;在实际工作中,坚持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反对非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宣传马克思主义民族观,要成为经常性的工作,作持久的努力,并成为整个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坚持和完善党的民族政策
建国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一直强调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的重要性。环顾世界,许多地区风云变幻,冲突不断,而我中华大地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一个基本原因是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制定实施了适合我国国情的正确的民族政策。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和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新的民族政策。实践证明,我们党和国家制定的民族政策是正确的,符合我国实际,得到各族人民的衷心拥护,促进了各民族的团结和进步,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下去。
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必须牢固树立民族政策观念,掌握和熟悉民族政策内容,从执行党的大政方针、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高度,充分认识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的重要性。对党和国家制定的各项民族政策,要认认真真地加以落实,不断提高执行党的民族政策的水平。
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还必须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不断完善民族政策。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加强调查研究,根据新的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使民族政策不断完善,以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
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弘扬爱国主义传统
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对民族工作十分重视。江泽民同志指出:“民族问题是关系到我们的国家统一、社会稳定、边防巩固、建设成功的大问题。”加强民族团结与维护祖国统一是密切相连的。因此,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是爱国主义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
爱国主义历来是中国人民团结奋斗的一面旗帜。祖国的山川土地,是各民族生存发展、创造历史的舞台,是哺育各民族成长的摇篮。只有国家统一、繁荣和富强,才会有各民族的尊严与地位,才会有各民族的发展和进步。各民族的利益与国家的利益息息相关,休戚与共。对任何民族、任何人来说,国家的利益先于一切,高于一切,重于一切。要采取丰富多彩的方式,对各族人民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必须弘扬爱国主义优良传统。我国各民族有着爱国主义优良传统,这种优良传统世代相传,深深地植根在各族人民的心里,并成为团结和激励56个民族阔步奔向光明未来的精神力量。这种优良传统应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不断发扬光大。
各民族共同创造了中国的历史,为祖国的统一与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在近代,各族人民共同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在争取祖国独立和民族解放的伟大事业中,谱写了可歌可泣的光辉篇章。如20世纪初,东北各族人民抗击沙俄入侵的海兰泡战役;本世纪初,西藏人民抗击英帝国主义侵略的江孜战役;云南片马各族人民抗击法国殖民统治者入侵的斗争,等等。在这些斗争中,各族人民为了保卫祖国,同仇敌忾,奋不顾身。在50多年前那场关系中华民族生死存亡的抗日战争中,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携手并肩,共赴国难,捍卫民族独立,保卫国家主权。在战斗的队伍中有:东北抗日联军、中原回民支队、海南琼崖纵队,等等;各族人民用血肉之躯筑起新的长城,抗击强敌,守护中华。各族人民为推翻三座大山,建立和建设新中国,表现出了崇高的爱国热情和赴汤蹈火的伟大精神,建立了不朽的功绩。翻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史,各个历史时期都有各民族的仁人志士为了党的事业,为了民族的解放视死如归,英勇奋斗,涌现出许多值得后人永远景仰的英雄人物。他们身上,闪耀着中华儿女热爱祖国、坚持真理、维护正义的崇高品格。
在长期交往、共同生活和共同斗争中,共同的利益、共同的命运、共同的信念把各族人民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今天,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事业中,要继承发扬爱国主义优良传统,爱我中华,兴我中华,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团结奋斗,共同建设现代化国家。
深入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新形势下加强民族团结、促进共同繁荣的一种有效形式,要继续开展下去,并向广度和深度发展。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始于80年代初,是各族人民的伟大创举,深刻反映了改革开放中我国民族关系的历史趋势,反映了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和追求,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充分肯定和支持,国务院已召开两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十四届六中全会《决议》提出:要坚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要适应新形势,坚持不懈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目标,长期坚持,深入开展。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要适应时代发展变化,自身也应不断地发展,保持强大的生命力和吸引力。这就需要在总结过去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创造,不断发展。发展与创新包括内容上的创新,也包括形式上的发展,做到生动活泼,丰富多彩,使群众喜闻乐见,与其他建设事业交相辉映。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要着眼于多办实事,讲求实效,使群众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在实践中得到提高。是不是办实事,办了多少实事,是衡量一个地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好坏的主要标志。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只有同实现各族人民群众的利益结合起来,才会有深厚的群众基础,才能保持旺盛的生命力。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要抓典型、树样板,以先进典型的模范事迹和先进经验去教育人、启发人、激励人。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中,每时每刻、各行各业都会涌现出民族团结进步的先进典型。要及时发现典型,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先进典型的事迹和思想,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风气。要继续大力表彰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模范人物,向孔繁森、赛尔江等先进人物学习,切实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带头作用。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先进人物为榜样,成为争创民族团结进步的模范。
大力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主义文化事业
社会主义文化事业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载体,大力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对于满足各族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提高各族人民的素质,促进各民族的团结和进步,具有重要作用。
少数民族地区文化事业的发展,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文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坚持文化发展的正确方向。广大文艺工作者要深入群众,深入生活,汲取营养,丰富自己,树立正确的创作思想,正确反映少数民族多姿多采的生活,反映时代精神,弘扬主旋律,努力创作出思想性与艺术性相统一,具有强烈感染力和吸引力的优秀作品,丰富少数民族的文化艺术宝库;要鼓舞各族群众团结向上,引导人们追求真善美,抵制假恶丑,激发人民群众共同建设社会主义祖国的热忱,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
文化事业的发展要有物质保障。十四届六中全会《决议》提出,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化事业,要采取有效措施增加投入;对少数民族出版事业,对有代表性的地方、民族艺术团体,要加大扶持力度。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高度重视。长期以来,由于经济和自然等方面的原因,民族地区文化设施建设相对落后,不能适应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比如民族出版、民族艺术团体经费严重不足,民族地区广播电视覆盖率较低,这些需要通过贯彻十四届六中全会《决议》精神,认真得到解决。
当前,我国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各族人民精神振奋,为实现“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努力奋斗,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拼搏奉献。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在两个文明建设中,我国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一定会不断取得新的更大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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