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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领导听取税法专题讲座朱镕基参加听课并提倡在全国形成学习税法知识气氛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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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4-17
第1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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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领导听取税法专题讲座
朱镕基参加听课并提倡在全国形成学习税法知识气氛
新华社北京四月十六日电(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刘振英、新华社记者王言彬)国务院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今天上午在中南海联合举办税法讲座。国务院副总理朱镕基参加听课并在讲课结束时就进一步学习、宣传和执行税法以及提高全民依法纳税意识等问题发表了讲话。
在今天的讲座中,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高培勇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中国税收与税制》为题,讲解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税收理论,并分析了当前税收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及今后的政策选择。
朱镕基在讲话中充分强调了税收征管工作的重要性。他称赞高培勇教授讲得很好。他说,高教授结合我国实际,言简意赅,深入浅出,使我们很受启发,讲课中提出的许多观点都值得我们认真研究。朱镕基说,希望财政部、税务总局和经济理论界共同研究,写出一批加强和完善税制改革的有理论、有实践、能操作的文章来。
朱镕基说,近几年,我国税收工作不断加强,人民群众的纳税意识不断增强。他提倡在全国要形成一个学习税法知识的气氛,做到知法懂法,把我国的税收征管工作搞得更好。他希望国务院办公厅要把学习问题系统抓一下,创造学习条件,形成理论联系实际的好学风。
据了解,今天的税法讲座是今年四月的“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每年四月进行的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已经开展了五年。这项活动对推动财税体制改革、普及全民税法知识和增强公民的纳税意识起到了积极作用,特别是各级党政机关对税收工作越来越关心和重视,税收法制观念不断增强,依法治税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税收秩序正在形成。但从总体上看,我国公民的纳税意识普遍还比较淡薄,偷税、抗税、骗税现象仍然比较严重,社会各界对收入分配不公反映强烈,一些地方和部门自立章法,变通税法,干预依法征税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与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还很不适应。形成一个良好的依法征税、从严治税的社会环境和税收秩序,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保证。加强和完善税收制度有赖于全民纳税意识的提高和税收法制观念的增强。
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姜春云,国务委员李铁映、宋健、陈俊生、司马义·艾买提、罗干等领导同志,以及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听取了今天的讲座,国务院副秘书长杨景宇主持了今天的税法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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