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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尼亚依靠立法完善社会保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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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4-21
第7版(国际)
专栏:通讯

  罗马尼亚依靠立法完善社会保障
本报驻罗马尼亚记者梁晓华
罗马尼亚总理乔尔贝亚最近说,今年是罗经济改革的关键一年。由于调整经济结构,罗许多亏损严重的国有企业面临失去国家补贴和裁员的困境。为了解罗政府在加强社会保障方面采取的措施,记者日前采访了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救济与家庭事务司副司长弗洛林·帕沙先生。
帕沙副司长十分健谈。他说,罗马尼亚的社会保障体制是1990年开始建立的,与目前进行的经济结构调整密切相关,它正在从机构设置到立法程序逐步加以完善。“由于一些大型国有企业严重亏损,国家对其进行的结构调整会不可避免地造成失业、救济、再就业培训等问题。帮助失业人员再就业,管理他们在再就业之前生活必需的失业基金,对儿童和困难家庭发放补贴等,这些都是我们的工作范围。”据介绍,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400人,它最近根据所管辖的社会问题重新调整了机构设置,由部长及其助理分工负责。“政府近期推出了一系列涉及社会保障问题的法律草案,将于今年4月底交议会审议通过;另有近百项相关法案可望在年底前通过。这些法案对社会集资建立失业或退休基金、下放政府权力、鼓励非政府机构参与社会救济、募捐和自愿义务服务制度等,都将进行规范化的法律保护,从而形成一套完整的法律。待这些法律生效之后,几乎所有的社会问题都可以从中找到解决的办法和依据。”
罗社会保障的启动资金主要依靠国家财政预算,目前又呈现出社会多方集资、全民参与的发展趋势。罗议会不久前通过了1997年政府社会保障财政预算草案,用于社会保障领域的支出超过国家预算总额的10%,占国民预算的第一位。此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努力促进民间机构的发展,支持各地依法解决当地人民的具体问题。除国家预算外,政府失业基金还可从企业按就业人数、职工按工资金额的一定比例缴纳的资金中得到补充。职工为了改善退休后的生活,也可以参加私人互助基金会的集资。“国家包管社会救济的体制已经快到头了。”这位官员表示,“实践证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动员全社会关心这项事业,充分发挥非政府机构和私人基金会的作用,才能保证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和退休人员的生活稳定。”
罗马尼亚在完善社会保障机制的过程中,注意学习周边国家和中国的经验。帕沙副司长告诉记者,新的法律草案中包括在罗建立类似中国的户籍制度。
他说:“罗马尼亚人历来重视传统家庭观念。近来传统家庭出现小型化趋势,由于社会保障的主要对象是家庭中的老人和儿童,需要重新恢复国家同家庭的联系。现在领取社会救济需要身份证、结婚证、子女出生证等一大堆文件,手续繁杂。为了便于统一管理,计划实行‘户口簿’制度,对确定社会救济的对象和数额更加方便。”他认为,“对于一个家庭的建立和发展,社会和个人都应负责。有孩子的夫妇离婚后,谁抚养孩子,户口簿就留给谁,以便领取社会救济和家庭补贴。假如每个孩子都有人照顾,罗马尼亚的‘马路儿童’问题就会得到根本解决。”
(本报布加勒斯特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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