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澜河镇十五年无摊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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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4-21
第10版(农村经济)
专栏:四面八方

  澜河镇十五年无摊派
本报讯粤北山区南雄市澜河镇从1982年开始,就取消了乡镇统筹粮等农民负担项目,每个农业人口每年除负担6元的教育附加费外,不再承受其它任何负担。15年来,这个镇用于各项公益事业的投入达1000多万元,却没有向农民摊派过一分钱一粒粮。
地处深山之中的澜河镇,立足于当地丰富的竹木、水力和矿产资源,先后兴办了7个林场、12座水电站和几十家资源型加工企业,镇区两级财政收入每年已超过400万元。15年来,该镇坚持从维护农民利益出发,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经济的持续发展。去年澜河镇农村人均纯收入2800元,而农民负担只占2‰。(钟祥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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