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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任用干部上的腐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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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4-21
第4版(要闻)
专栏:人民论坛

  反对任用干部上的腐败
金采薇
一段时间来,不断听到对一些地方和部门在选拔任用干部方面的反映。比如,有的不讲原则,只讲人情,任人唯亲,即使不具备任职条件也要提拔重用。有的拉帮结伙,封官许愿,凡是能为自己办事的、能吹拍的,不计品行、能力、政绩,均罗致门下,委以重任。有的以权谋私,授意送礼甚至公开索要金钱,卖官鬻爵。有的地方还有跑官的,有要官的,甚至有骗官的。这种风气腐蚀了队伍,涣散了人心,对党的事业的危害,莫过于此。
党中央历来十分重视干部队伍建设。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按照干部“四化”的要求,一大批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被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像孔繁森、李润五、张鸣岐、李国安等就是其中的优秀代表。正是由于有这样一批领导干部,我们的事业才得以兴旺发达。但是干部队伍中存在的问题也不可小视。上述现象虽属个别,就其性质和影响而言,却应该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历史证明,吏治上的腐败是最大的腐败,是滋生和助长其它腐败的根源。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对这个问题要清醒,要注意培养人,要按照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标准,选拔德才兼备的人进班子。我们说党的基本路线要管一百年,要长治久安,就要靠这一条。真正关系到大局的是这个事。”
反对任用干部上的腐败,要靠制度,更要抓落实、抓检查、抓监督。中央最近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以及此前早已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暂行条例》,对干部工作都有明确规定,是杜绝腐败、从严治党的重要措施。应该说,党的干部工作的指导思想、方针原则、程序步骤、工作要求都是清楚的、一贯的。问题是落实不够,检查监督不力。有的地方和部门,要么各取所需,搞实用主义;要么自行其是,另搞一套。这是不能允许的。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有必要加大反腐工作力度。对于极少数人利用组织人事管理工作的权力营私舞弊,捞取不义之财,要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要坚决绳之以法,绝不姑息。
反对任用干部上的腐败,主要领导干部的作用是关键,把住进口关是关键。主要领导干部要坚持原则,坚持标准,绝不能以情况特殊为由,把那些不符合条件的人拉进班子。对重要岗位干部的任用,主要领导要亲自考查,不能马虎从事。
走好群众路线,实行领导和群众相结合,是选准人、用好人的重要保证,也是遏制腐败的有效措施。选干部要注意“公议”。实践证明,采取民主推荐、民主评议、民主测评等形式,扩大群众的参与程度,有助于减少用人的失误。这些制度要坚持和完善。
千秋大业在用人。干部工作最根本的就是要黜贪官、罢不肖、去平庸、举良才、荐贤达,使可造之才破土而出,栋梁之才大显身手。这样,我们就可以拥有一批又一批忠诚于马克思主义、坚持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清正廉洁、业务精湛的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如此,则国家和人民幸甚,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幸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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