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4阅读
  • 0回复

“小钱”不小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4-22
第10版(经济生活·工交)
专栏:一孔之见

  “小钱”不小
中国仪器进出口总公司张东黎
前不久,笔者在北京某公用电话亭看到,一位女同志打了个传呼,只留言,没让回电话,结果被收了0.6元。
这样的事情,您也可能碰到过。理论起来,收费者大多会搬出所谓的规定当挡箭牌,称打传呼都是收6毛钱。是否如此呢?其实,按北京市物价局的规定,有人值守公用电话收费标准为:市内寻呼通话费每次0.3元(3分钟计一次),接听回呼电话手续费,每次0.3元(不计时间)。
事情似乎已经很清楚了。然而至今公用电话多收费情况还时有发生。大概收费者都有这样一个心理:谁好意思为这几角钱较真儿。像这样涉及“小钱”的机会,在日常生活中还有很多。比如,出租车司机或商店售货员不找零钱……不能说这是故意多收费,但客观上却破坏了公平交易原则,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伤害了消费者的感情。对消费者来说,在这些“小钱”上较真儿,并不存在什么“抠门”的问题,而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且,为净化市场出了份力。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