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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有关国家决定兴建十号南北交通走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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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2-08
第3版(国际)
专栏:

  欧洲有关国家决定
兴建十号南北交通走廊
新华社地拉那2月6日电斯科普里消息:为期两天的24国集团区域性交通会议5日在马其顿首都斯科普里闭幕。
欧洲委员会主持召开的这次会议重点研究了修建贯穿巴尔干半岛的东西交通走廊和南北交通走廊问题。
会议决定修建“10号南北走廊”,即从奥地利的萨尔茨堡经斯洛文尼亚、克罗地亚、南斯拉夫至马其顿的萨洛尼卡高速公路,并支持巴尔干国家的公路扩建工程。
会议还决定对“8号东西走廊”(阿尔巴尼亚的都拉斯至保加利亚的布尔加斯)延伸至俄罗斯境内进行进一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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