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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市长论坛发出倡议保护名城发展名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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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5-02
第2版(要闻)
专栏:

  首届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市长论坛发出倡议
保护名城发展名城
本报讯第一届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市长论坛于1997年4月21日至23日在九朝古都洛阳举行。会议由人民日报海外版、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大辞典编辑委员会、洛阳市人民政府、西北大学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研究中心发起并主办。建设部、河南省政府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并给予指导。
出席会议的名城管理者们结合各自的管理实践,在“中国名城走向世界”的大会主题下,就“城市发展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这一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展开研讨。与会者通过充分交流,达成共识,向全社会发出倡议如下:
一、树立全民的名城意识,增强保护名城的责任感。
国务院公布的99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我国历代人民勤劳智慧的结晶,也是祖先留给后世子孙的引以为荣的珍贵遗产。名城属于全中国人民。每一位中国人应以名城为荣,不断增强保护名城的使命感。
二、保护名城,决不能脱离城市规划的科学先导和法律的有力保障。
城市规划是名城建设的龙头。科学的规划,勾画出名城的美好蓝图;若不按规划办事,名城建设则将无一例外地出现混乱无序的状况。
法律法规是名城建设有序发展的有力保障。其作用应当贯穿名城建设的全过程。
三、正确认识名城功能定位,突出名城个性特色。
必须确认每座名城都有其鲜明的个性特征,并在此基础上确认名城定位。从而使诸多名城既能体现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统一性,又能显示各自的绰约风姿。只有突出名城的个性特色,才能发挥名城的资源优势。
四、多方筹资,建立名城保护基金,对名城保护给予政策倾斜。
资金短缺,已成为名城保护中共遇的一大困难。多方面筹集资金与必要的政策倾斜已成为迫在眉睫的现实需要。
建议国家建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基金”,增加对文物保护的投入;呼吁海内外有识之士关心、资助文物保护工作;呼吁海外华人、华侨、台港澳同胞为保护中国名城做出贡献。
五、加强名城之间的合作交流,形成有机的名城体系。
名城的保护与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人力、物力的协作,形成协调一致的合力。
名城之间应加强横向协作,互助互利,形成有机的合作体系和经济运作体系。
六、保护与发展,必须着眼于未来,立足于现代化。
保护与发展,片面地强调任何一方都不足取。强调“保护”,不是无视“发展”。恰恰相反,中国经济持续发展的喜人局面,已使各个名城不得不重新审视“保护”。
保护与发展,还必须着眼于未来。我们要对得起先人,更要对得起子孙后代。遵循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发展与保护并重的原则,同时加强与世界名城的交往与合作,才是我们真正迈步走向世界的正确途径。
北京、成都、承德、广州、杭州、景德镇、荆州、拉萨、洛阳、南京、曲阜、泉州、绍兴、苏州、扬州、遵义等16座名城市长、副市长莅临会议并登坛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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