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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流市查处搭车收费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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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5-05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答复反应

  北流市查处搭车收费问题
你报3月12日读者来信版刊登题为《结婚要过七道关,缴费一千五百元》的来信后,我市市委、市政府极为重视,从市纪委、减负办、物价局、民政局等单位抽人组成了联合调查组,经查:我市六靖镇及森隆村在办理陆海兰与姚才贵的结婚登记手续时的收费中,有一项属于乱涨价;有一项属于不合理收费;有一项属于“搭车”收费;有一项属于乱收费。
市委、市政府据此作出如下处理:
1.责成六靖镇森隆村村委会将属于乱涨价的多收陆海兰的结婚介绍信工本费1元退还给本人;将属于不合理收费的收取陆海兰的户口迁移证工本费5元退还给本人,并就此事向市有关部门作出书面检查。
2.责成北流市民政局会同六靖镇养老保险所将属于“搭车”收费的陆海兰交的养老保险金200元的养老保险手续转到广东化州市播扬镇给陆海兰本人。六靖镇养老保险所作出书面检查。
3.责成六靖镇政府督促六靖镇劳动服务公司,将属于乱收费的收取陆海兰的劳务费30元退还给本人。
为认真吸取教训,依法行政,市委、市政府要求市物价部门会同市民政部门利用一个月时间对全市在婚姻登记过程中的收费进行一次彻底的清理,凡属违法违规收费的一律坚决取缔并如数退还群众,无法退还的要上缴财政;在婚姻登记过程中的收费,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办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流市委北流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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