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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雷的困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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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5-05
第6版(国际)
专栏:环球扫描

  地雷的困扰
本报记者严正
地雷问题举世关注。仅去年,国际社会就为之举行了近10次会议,其中4月22日至5月3日,55个国家的政府代表审议了1980年联合国《特定常规武器公约》地雷协议后,通过了关于在全球范围内进一步限制使用杀伤性地雷的修正案;10月,在加拿大渥太华又召开国际地雷会议,敦促国际社会就落实限制杀伤性地雷的措施进行谈判。今年1月20日的维也纳裁军大会,也为禁止和销毁杀伤性地雷作出了努力……国际社会如此关注地雷问题,是因为被称为“和平时期最致命杀手”、“地球毒瘤”的地雷威胁着居民安全,成为不少国家战后重建和发展经济的障碍。
全球地雷二亿多
据联合国估计,现在地球上共有2亿多枚地雷,一半储藏在100多个国家的武器库中;一半掩埋在64个国家与地区的地下,或裸露在地面。其中2/3是近20年间布埋的。由于绝大多数地雷不配备定期自毁或自动失效装置,因而即使在战争和冲突停止后,它们仍可造成伤亡。据统计,全世界平均每年有1万多人被地雷炸死,2万多人被炸伤,且多半是普通的居民。在地雷威胁下,许多道路被割断,大片土地被荒废。
在目前布埋的1.1亿地雷中,一半以上分布在中东、北非和中亚地区,其次是东亚地区(2300万枚)、非洲撒哈拉以南地区(1500万枚以上)、中东欧(700万枚)以及拉美地区(24万枚)。埋雷最多的国家是安哥拉。长达20多年的战争,使这个国家成了大雷区,全国1150万居民每人可摊到1.3枚地雷,平均每月有200名居民遭地雷伤害。其次是柬埔寨,长期战争在那里留下1000万枚地雷,达到“人均一雷”。国际红十字会说,柬埔寨居民因地雷造成截肢事件的发生率是世界上最高的;两伊战争时期埋下的地雷仍不断造成伤亡。据专家估计,约有2000万枚地雷布满在两国有争议的边境地区。在波黑大约埋有300万枚地雷,覆盖全国40—60%的地区。由于波黑战争交火线不断变化,有些雷区连当地驻军也搞不清楚,以致一些执行维和任务的联合国人员和北约军队也未能免受其害。另外在阿富汗等国的地下也都有数百万枚地雷,其中200万枚竟是二战时的地雷。德国统一已有好多年头,但埋在原东、西德分界线的130万枚地雷仍在“坚守岗位”。由于地雷的有效期可达50年以上,目前布埋的地雷还会殃及子孙后代。
布雷容易排雷难
地雷问题的严重性不只在于已布埋的地雷造成巨大威胁,还在于生产地雷的机器仍在加速运转,以及布雷超过排雷的数字惊人。现在世界上有55个国家生产杀伤性地雷,年产量500万至1000万枚。有35个国家出口地雷。具有讽刺意义的是,世界上受雷之害最深的国家都不生产地雷,而生产地雷的国家却很少受地雷之害。
目前杀伤性地雷有360多个类型,通常分为常规型、改进常规型和散射型三种。常规型采用40至50年代初的设计和工艺,易被探测;改进型一般不含或含少量金属,难以探测;散射型可用飞机、大炮进行大面积布雷,其中一些“智能地雷”配有电子定时器、遥控系统和使用磁性、地震、声音以及红外线传感器的“目标认别”系统。美国在50年代还开始研究和试验核地雷。
地雷价格低、布埋方便、杀伤力强,在军火市场上,每枚常规型地雷的售价仅1—3美元,改进型不到10美元,价格最高的散射型地雷每枚也只有130多美元,布埋一枚地雷最快的只需30秒钟,因此冲突各方都乐意使用。据统计,现在年均新埋地雷达200万至500万枚。与此相反,探测和排除一枚地雷则要付出十倍甚至数百倍的费用和时间。例如,1994年联合国共排除地雷10万枚,耗资7000万美元,平均每枚花费700美元。而同年新布埋的地雷费用竟是排除的地雷的20倍。如果以此推算,即使从今开始不再布埋新雷,那么用现在的排雷技术全部清除历史遗留下来的1亿多枚地雷,需要上千年时间,其花费达330多亿美元。由此可见,要清除这种地球“毒瘤”是何等艰难。
“限制”与“禁止”之争
尽管国际舆论反地雷的呼声不断高涨,联合国直至1980年才通过了战后以来第一个有关限制使用地雷的国际法,即《特定常规武器公约》。它规定交战国不能滥用地雷,在战争结束时,交战各方应设法达成协议,共同清除布埋的地雷。此公约仅适用于国际冲突,对国内冲突无约束力。另外公约没有规定对违背公约行为进行监督和核查,更未体现出既能限制侵略国在他国领土上使用地雷,又充分保障被侵略国采取必要的自卫手段,包括使用地雷等权利。由于这些弊端,迄今为止只有50多个国家签署和批准了此公约。世界各国在地雷的生产、出口和使用等问题上存在着重大分歧,其实质是“限制”和“禁止”之争。
美国、英国等少数西方国家主张完全禁止生产、出口和使用地雷,要求联大通过决议,就签署全面禁雷的国际协议进行谈判。它们这样做实际上是想束缚别人的手脚,保持自己在地雷技术和军备方面的优势。例如,美国一方面主张禁止生产和销毁地雷,另一方面却要保留目前仍埋设和储存在韩国境内的300万枚杀伤性地雷。
许多发展中国家,特别是那些陆地边界线较长、军事技术不发达的国家则认为,地雷仍是它们正当防御的重要手段,在找到有效的替代措施之前,全面禁止杀伤性地雷违背国际上关于军控措施应遵循安全不受减损的原则。在地雷问题上应兼顾人道主义与正当自卫需要间的平衡。它们指出,目前尚不具备缔结禁雷国际协议的条件,当务之急是进一步限制滥用地雷,并尽可能使地雷带有供探测的标准金属含量和一定时间后的自毁装置。同时加强排雷的国际合作,发达国家应在排雷技术和资金方面承担更多的责任。但某些西方国家则强调排雷是冲突各方的责任,不应成为国际社会维和行动的主要任务。这些情况表明,在今后相当长时间内,地雷问题仍将困扰人类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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