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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富路该怎样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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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5-06
第2版(经济)
专栏:

  致富路该怎样修?
本报记者赵志文
“要致富先修路。”这句话如今在社会上广为流传。然而,在河北省定州市,修路却使供销社陷入窘境。
4月16日,定州市供销社党委书记柴哲才告诉记者,几年来,定州市因旧城改造、公路拓宽等原因,供销社系统接连出现门市部、库房、生产车间被强行无偿拆除的事件。据不完全统计,拆除面积达15271平方米,376.5间房,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56.13万元。如,1995年春,保定市交通局定州养路工区口头通知供销社,因定(州)曲(阳)公路要拓宽,该社在建筑控制线内的建筑一律限期拆除,过期强行拆除。市供销社据理力争,希望有个书面协议,得到合理的补偿。对方不予理睬。9月20日,交通部门的大铲车将位于待拓宽公路一侧的市社农资公司西库、运输服务公司、职工学校、赵村供销社、赵村供销社焦化厂门市部等单位面积达1423平方米的64间房屋强行拆毁。铲车开到焦化厂门市部时,里面还有部分商品未转移。营业员请司机停一下,尽快搬出商品。司机置之不理。结果,3.15万元的商品被砸坏。
由于种种原因,供销社目前经营困难重重。拓宽公路而强行无偿拆除它的设施、营业用房,无疑是雪上加霜。
1995年中央5号文件明确指出:“供销合作社担负着为农村经济、农业生产、农民生活提供系统服务的重要任务,各级政府要给予保护和支持,要保护供销合作社的财产权益,保障其组织体系的完整性。”
该社再三与交通部门交涉,也多次打报告给市政府。日前,定州市政府已对此做出了积极的反应。副市长张继宗告诉记者,现在市政府对供销社房屋被强行无偿拆除态度明确:一是以前发生的肯定不对。二是今后不准再发生。三是对现有问题市政府承诺有能力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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