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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俊生在人大常委会上建议把扶贫工作纳入人大立法议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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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5-07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陈俊生在人大常委会上建议
把扶贫工作纳入人大立法议程
本报北京5月6日讯记者毛磊报道:国务委员陈俊生今天说,改革开放以来,是我国经济发展最快的一个历史时期,也是贫困人口减少最快的历史时期,全国农村没有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从1978年的2.5亿减少到1996年的5800万人。陈俊生是今天在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受国务院委托作《关于扶贫工作情况的报告》时说这番话的。他强调,为保证我国的扶贫开发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建议全国人大将扶贫纳入立法议程,制订全国性扶贫的法律。
陈俊生说,虽然全国的扶贫开发取得了很大成绩,贫困人口的数量越来越少,投入的力量越来越多,但是解决问题的难度却越来越大。他在会上提出了两点建议:其一,加强各级人大对扶贫开发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希望今后人大继续关心和支持这项工作,组织经常性的专题视察,听取专题汇报,加强督促和指导。同时,建议贫困地区的各级人大机构在行使对政府的监督、检查职能时,把扶贫工作和解决温饱的进度作为考核当届政府的重要指标。其二,把扶贫工作纳入人大的立法议程。
目前,我国扶贫开发、解决温饱的标准是很低的。1995年是年人均纯收入530元,根据这样的标准,即使解决了温饱问题,仍然不能说解决了贫困问题。改变贫困地区经济文化的落后状态、帮助人民脱贫致富是一个长期的历史任务,是跨世纪的工作。从实现共同富裕的要求看,扶贫开发工作必须长期坚持下去。在最近几年的人大会上,每年都有代表要求尽快制定有关扶贫和促进落后地区发展的法律、法规。现在,一些省、区已经开始着手进行这项工作。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已于1996年11月22日公布了《湖北省扶贫条例》,对扶贫工作的管理体制、措施目标、奖惩办法等作了明确规定,反应很好。为保证我国的扶贫开发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建议全国人大将扶贫纳入立法议程,制订全国性扶贫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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